四川西昌一女子明知患艾滋病仍招嫖獲刑 公衆質疑判罰過輕

由 新疆天同公益 發佈於 健康

'25-07-15

女子明知患艾滋病仍招嫖獲刑 公衆質疑判罰過輕!底線是不能觸碰的,尤其是明知自己的行爲可能給別人帶來終身傷害時。

四川西昌發生的一起案件就體現了這一點。一名女子在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的情況下,仍然從事賣淫活動,最終被判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但很多人認爲這個判決太輕了。

這名女子姓苦,1987年出生,只有小學文化。2019年她在戒毒所服刑期間被查出感染了HIV病毒。按理說,她應該好好接受治療,遠離可能傳播病毒的行爲。

然而,苦某從戒毒所出來後,在西昌市租了一間房子專門從事賣淫活動。2021年10月,她因賣淫被行政拘留過15天,但這並沒有讓她停止違法行爲。

從2021年到2023年,她一直在出租屋裏接客,每次收取150到200元不等。直到2023年10月21日,她和一名嫖客交易時被抓,事情才敗露。


警方調查發現,苦某早就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法院審理認定她的行爲構成傳播性病罪。


考慮到她如實交代了自己的行爲,並且自願認罪,法院最終判處她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罰款四千元。



判決文書公開後,網絡上議論紛紛。許多人認爲一年半的刑期不足以懲罰她的行爲。

有人指出,艾滋病是一種終身性疾病,一旦被傳染,患者將面臨巨大的身心壓力和社會歧視。苦某爲了幾百塊錢,把別人的健康當兒戲,這種行爲不僅是違法,更是缺德。

還有人質疑她的坦白和認罪是否真的值得從輕處罰。更有人擔心那些未被發現的嫖客,他們可能已經受到感染卻渾然不知。



實際上,根據相關法律解釋,明知自己有艾滋病還從事賣淫活動是要從重處罰的。但大家之所以覺得判決輕,是因爲艾滋病帶來的傷害太過嚴重。

它不僅需要終身服藥,還可能導致社會歧視、心理壓力等問題。這種傷害的“重量”,讓一年半的刑期顯得微不足道。

從情理上看,苦某的行爲確實令人憤怒。雖然她受教育程度有限,但“艾滋病會傳染”這一基本常識她不可能不知道。

爲了幾百塊錢,她把別人的生命健康當作籌碼,這種利慾薰心背後是對他人極端的漠視。而那些光顧她的嫖客,雖然也觸犯了法律,但如果因此感染艾滋病,那確實是“錯上加禍”,代價極其沉重。

這起事件提醒所有人,違法的事不能碰,特別是可能傷害自己和他人健康的行爲。對於明知自己有傳染性疾病還故意傳播的人,法律或許有固定的量刑標準,但從社會情感來說,這樣的行爲需要更嚴厲的約束和警示。畢竟,一次輕率的交易,可能毀掉一個人甚至一個家庭的一輩子,這樣的代價誰都付不起。

法院的判決有法律條文作依據,但從普通人的感受來講,面對這種可能造成終身傷害的明知故犯,大家期待的是更有震懾力的懲罰。只有讓違法者付出足夠的代價,才能更好地守住那些關乎生命健康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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