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7月18日,李先生反映,在超市買到207瓶假五糧液酒。經記者覈實,2024年1月,李先生在華潤萬家超市大連星河廣場店,購買347瓶五糧液酒,每瓶價格上千元。警方介入後,確認其中207瓶爲假貨。
超市稱,入庫酒爲真品,但被員工周某換成假酒。
李先生通過司法途徑提起訴訟,據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2024年1月2日至1月22日,李先生在華潤萬家超市大連星河廣場店以每瓶約1038元的價格購買五糧液酒,此後李先生將酒寄存在一菸酒店轉售,後經店主提醒,上述五糧液酒可能是假酒,李先生向市監部門投訴後, 案件被移送至警方,警方委託五糧液集團鑑定,確認假酒207瓶。超市稱,入庫保管的五糧液酒爲真品,後被員工周某利用職務便利替換成假酒。


法院對此推定認爲,若上述說法屬實則進入超市的五糧液酒未查驗、無合法貨源。法院認定,超市明知售賣假酒,超市須對假酒退款,並賠12萬餘元。
李先生告訴記者,因爲酒是在過年前買的,擔心有消費者買到假酒而不自知。大連市“12315熱線”客服人員表示,若消費者擔憂買到假酒,可聯繫市監部門反映。
來源:新京報 編輯:丁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