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官方通報司機亮證逼迫讓路事件調查情況:
經調查組詢問覈實,奔馳車女司機侯某某,28歲,戶籍地址爲防城港市防城區江山鎮某村,系欽州市某汽車配件有限公司(民營企業)員工,非公職人員,父母均爲防城區江山鎮某村村民。
經對侯某某及其丈夫黎某(防城港市上思縣某鎮消防救援站二級消防士)詢問覈實,視頻中侯某某所亮證件系黎某放在車上的個人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亮證是爲了嚇唬李某某,以達到讓其退讓目的。侯某某上述行爲在網上曝光後產生不良社會影響,公安機關正依法調查處理。黎某當時雖未在場,但違反證件管理相關規定,未妥善保管應由其本人保管的行政執法證件,而是將證件隨意放在其妻私家車上,導致該證件被非法使用,造成嚴重不良後果,涉嫌違反工作紀律,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隊已對其立案調查。
關於侯某某是否存在炫富行爲,經覈查,侯某某駕駛的奔馳車系其2025年1月購買的二手車,購車價17.8萬元,首付10萬元,貸款7.8萬元,車主爲其本人。(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