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啓生被免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由 澎湃新聞 發佈於 熱點

'25-01-07

據“河北人大”微信公衆號1月7日消息,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免去:胡啓生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同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定州市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胡啓生辭去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有關規定,他的代表資格終止。

去年12月30日,澎湃新聞查詢河北省政府官網注意到,胡啓生簡歷網頁已從“領導之窗”欄目中撤下。

胡啓生

公開資料顯示,胡啓生,男,漢族,1971年5月生,安徽桐城人,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

他曾在安徽省工作多年,先後任職於蕪湖市、安徽省委辦公廳、合肥市,擔任過合肥市包河區委書記,合肥市委常委、巢湖市委書記,2017年12月調任銅陵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18年1月去代轉正。

2021年,胡啓生由安徽省銅陵市市長跨省升任河北省副省長。在河北省副省長任上,胡啓生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方面工作,分管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參事室(省文史研究館)。

澎湃新聞記者 蔣子文 嶽懷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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