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務員稱孕期把工作攤派給合同工,炫耀特權的"嬌妻文學"刺痛了誰?

由 極目新聞 發佈於 熱點

'25-07-09

極目新聞評論員 紀平

近日,一IP屬地爲雲南的網友在社交平臺發文稱,自己去年通過人才引進通道,到小縣城的文旅局工作,老公在市裏幹副處小領導,“上岸”後就懷孕,目前孕早期請假2個月,把工作都分給合同制同事。

該網友所發帖子截圖

7月8日,其工作單位紅河縣文旅局的工作人員稱,有些人曲解了該職工的意思,她懷孕後身體狀況不好所以才批的假,不存在把工作分給合同制同事做,“我們這邊都是兩個人配合幹,不存在丟不丟的問題。”關於她提到的副處老公,工作人員稱不便評價,其他情況文旅局正在覈實推進。(據7月9日瀟湘晨報)

這篇帖子被網友嘲諷爲“嬌妻文學”。所謂“嬌妻文學”是一種網絡流行的敘事模式,通過誇張情節將婚戀中的女性塑造爲“被寵愛的弱者”,同時將男性,尤其是有錢有權的男性,吹捧爲庇護者。一般的“嬌妻文學”,頂多也就是招來幾句嘲諷,但這篇帖子中充斥着對規則的蔑視、對特權的炫耀、對他人的輕慢,因此點燃了公衆情緒。

網友的質疑和憤怒,並不是針對“孕婦該不該休假”,而是這位發帖人,明明看上去並未身體不適,卻以“擺爛”“不上班”爲榮,仗着正式工身份與副處級老公,就自覺高人一等,堂而皇之地把工作甩給無編制的合同工,還洋洋自得、沾沾自喜,赤裸裸地將職場特權、人情往來當成了炫耀資本。

這樣的人佔着崗位不上班,讓那些挺着肚子還在崗位上堅持的女性怎麼想?讓那些沒編制、沒後臺,只能埋頭苦幹的合同工怎麼看?這種高高在上的姿態,不僅踐踏了職場公平,更是抹黑了公職人員的形象。不少網友就說,字裏行間優越感這麼重,怎麼能指望她爲人民服務?

公衆的質疑直指核心,她這樣請假符合規定嗎?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孕20周就休假兩月,是不是超太多了?儘管單位回應稱“因其身體狀況不佳批假”,但未給出具體醫療依據,若其請假屬於事假或非法定產假範疇,是否存在濫用權利,浪費公共資源?

其次,該員工聲稱,自己把工作都分給了合同工,單位卻說是“兩人配合”,說法明顯矛盾。若合同工確因承接其工作而負擔加重,是否也依法獲得相應的報酬,如果沒有,那就涉嫌違反同工同酬原則。現實中,公務員、事業編職工各種福利保障完善,合同工、私企員工卻如履薄冰,還可能因懷孕遭排擠、解僱,這種不公平早已讓職場女性苦不堪言,如果還被既得利益者拿來炫耀,簡直就是刺痛人心。

更讓人在意的是該網友口中的 “副處老公”。網友懷疑她“走後門”不是空穴來風。要是她的請假、工作安排真有貓膩,這背後有沒有權力、人情的影子?孕期保障本應是普惠性福利,但若特權階層藉此謀私,便會扭曲政策初衷。大家樂見孕期女性被關懷和照顧。但凡事都得講規則,講公平。大家關心的是,沒編制、沒有幹部老公的孕婦,也能得到同樣的“待遇”嗎?

該網友在引發輿論關注後辯稱,她老公不是體制內的,她是誇張博眼球,還迅速註銷了賬號。但這事不能就這麼算了,究竟她是編造“嬌妻文學”博流量,還是惹出事了避風頭?涉事單位不能含糊,要仔細調查覈實,並及時通報。如涉及違規行爲,也應該立即處理,“模糊回應”解決不了問題,公衆需要的是細節和真相。

這件事引發風波,並非針對某個大放厥詞的“嬌妻”,而是因爲戳中了職場公平和女性權益的痛點。特權炫耀若成了常態,公衆對規則的信任就會動搖。少數人濫用保護政策,更可能會加劇職場性別歧視。要打破這一惡性循環,就必須劃清權益邊界,既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也警惕任何形式的特權。真正的職場平等,是讓每個女職工都享有同樣的生育尊嚴,讓合同工與正式工共享公平的工作環境。

任何特權的炫耀,都是對公共規則的挑釁;任何政策的善意,都需經得起公平的檢驗。公共權益不是誰家的“夫妻店”,唯有讓權利在陽光下運行,才能讓每個勞動者,無論性別、身份,都能公平地享受權益,體面尊嚴的工作。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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