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陳南:拆除市場“隱形門檻”,讓民營企業輕裝上陣 | 兩會財經訪談

由 大河財立方 發佈於 熱點

'26-03-06

編者按:

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全國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分別於2026年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開幕。

2026年是“十五五”規劃的開局之年。爲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河南日報社財經全媒體中心·大河財立方於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繼續推出“全國兩會財經訪談”系列報道。“全國兩會財經訪談”立足中原,放眼全國,匯聚財經領域的代表委員聲音,感知發展脈動,問計河南發展,講好中國故事。

【大河財立方 記者 王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實施即將滿一年。這部被譽爲民營經濟“定心丸”的法律,已在制度清理層面交出首份成績單:全國人大常委會推動修改、廢止各類規範性文件1466件。

但在全國人大代表、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南看來,“紙上清理”容易,“心裏減負”仍有距離。他在調研中發現,雖然大量顯性文件被廢除,但部分領域和地區的政策、法規及實際操作中,仍存隱性壁壘。“這種隱性壁壘不拆,企業就沒辦法真正輕裝上陣。”陳南表示,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完善民營經濟促進法配套法規政策,從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有效保護合法權益。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對與法律精神相悖的政策死角進行徹底清理,讓法治紅利真正從“紙面”落到“地面”。

“在落地的過程中,一些隱形的阻力依然存在”,陳南表示,尤其是在工程招投標、資質許可等領域,行業潛規則、口頭通知、內部指引等非成文規定,是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的隱形門檻。對此,陳南呼籲,應聚焦清理盲區,明確清理清單目錄,重點排查資質許可過高、備案審批化、地方保護主義等隱性壁壘。

同時,由於缺乏全國統一的清理裁量標準,各地區對“與法律精神不一致”的界定存在偏差,使得融資、土地、稅收等領域的同類政策障礙在不同省份處置進度差異較大。陳南表示,目前,有的省份已經出臺民營經濟促進類法規或決定,有的地區尚未完成配套立法與深度清理,這種不平衡影響了法治保障的統一性。制定全國統一的清理裁量標準,確保同類問題同標準處置、同尺度整改迫在眉睫。

在清理過程中,清理工作涉及多部門、多層級,跨領域、跨部門的衝突政策如何協調解決,也是實踐中面臨的一個難題。陳南認爲,應構建自上而下貫通、自下而上反饋的清理工作體系,明確各層級、各部門的清理責任,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專人落實的工作機制。對跨領域的政策衝突,由同級政府牽頭建立協調會商機制,限時解決爭議問題,將清理工作納入地方政府和部門績效考覈,並由各級人大定期開展專項督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第十一條明確要求:定期評估、及時清理妨礙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但陳南表示,當前清理工作仍以集中專項行動爲主,缺乏常態化、動態化的審查機制,應儘快健全長效機制,制定涉企政策出臺前的合規審查前置程序和出臺後的動態評估辦法,嚴防制度障礙問題反彈回潮。

清理工作的透明度與企業的參與度,直接關係到政策落地的實際效果。“各地區、各部門需公開清理清單、整改措施、完成時限及諮詢方式,階段性清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民營經濟主體和社會公衆監督。”陳南表示,暢通民營企業對違規政策的舉報渠道,並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提升企業參與度,才能讓民營經濟主體從清理工作的“旁觀者”變爲“參與者”,也是確保清理成效、真正構建公平透明營商環境的關鍵一環。

責編:劉安琪 | 審校:李金雨 | 審覈:李震 | 監審:古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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