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現身交警隊大廳交罰款 曾因帶兒子騎行違反交通法

由 搜狐娛樂 發佈於 娛樂

'26-04-07


搜狐娛樂訊 4月7日,有網友在靜安交警隊辦事時偶遇黃曉明。該網友描述其低調排隊辦理業務,未主動打擾。黃曉明此次現身交警隊,疑似是來交罰款。

清明節假期,黃曉明帶着兒子小海綿在街上騎行。但有網友指出該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駕駛自行車、三輪車者必須年滿12週歲,且兩人均未佩戴頭盔。

黃曉明隨後發佈道歉聲明,承認疏忽法規,強調作爲父親應“以身作則”,並呼籲家長重視“孩子學會騎車不等於可合法上路”的安全理念。另外黃曉明也明確承諾,假期結束後會到相關部門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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