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啓動調查後,市場監管總局第一時間責成電商平臺立行立改,7家電商平臺均已下架未經審覈的有關“幽靈店鋪”,停止與相關轉單平臺的餐飲轉單合作
4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拼多多、美團、京東、淘寶閃購、抖音、淘寶、天貓等7家電商平臺“幽靈外賣”系列案作出行政處罰。責令7家電商平臺改正違法行爲,暫停新增蛋糕店鋪3個月至9個月不等,並處以罰沒款共計35.97億元。
其處罰依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
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7家平臺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合計處以罰款1968.74萬元。
市場監管總局指出,經查,上述7家電商平臺對入網食品經營者許可證審覈把關不嚴,未依法履行資質審查義務;與轉單平臺簽訂合作協議,明知或應知轉單行爲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但未採取必要措施;7家電商平臺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負有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但未全面履行有關崗位職責。上述行爲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案件啓動調查後,市場監管總局第一時間責成電商平臺立行立改,7家電商平臺均已下架未經審覈的有關“幽靈店鋪”,停止與相關轉單平臺的餐飲轉單合作。
“幽靈外賣”特指無實體堂食經營場所,通過租借證照、虛構地址、僞造門店照片等方式,在外賣平臺上僞裝成正規餐飲商戶的經營者。這類商戶通常呈現三大特徵:地址虛假、證照不實、經營過程難以追溯。
“幽靈外賣”運營成本極低,常以超低價促銷吸引消費者,但實際後廚環境往往衛生條件惡劣,存在食材來源不明、加工操作極不規範等重大食品安全風險。一旦遭遇投訴,經營者可能迅速註銷賬號,更換“馬甲”重新上線,導致消費者維權困難。
在2026年2月舉行的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佈會上,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曾指出,日常監管中發現,部分外賣商戶地址、資質造假,甚至平臺爲圈地擴張而縱容失信商戶,罔顧食品安全責任。
2026年初,針對資質造假、虛假營銷、平臺審覈缺失等問題,市場監管總局出臺兩部新規,直指網絡餐飲與食品銷售。
2026年1月27日發佈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外賣平臺至少每六個月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實際經營地址、經營資質等信息覈驗更新一次,並進行實質性審查;要求設置“無堂食”標識,並壓實平臺全鏈條管理責任。該規定將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同日發佈的《網絡食品銷售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明確,平臺提供者對平臺內食品安全負總責,需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對入網食品銷售者進行實名登記及經營資質實質性審查,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入網食品銷售者需依法取得許可或備案,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真實有效的經營資質及食品信息,且展示的食品標籤信息須與實際銷售食品一致。該規定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