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子從頭到尾牽扯了不少事情,得一點點捋清楚。2024年12月3日晚上,前總統尹錫悅突然宣佈實施緊急戒嚴措施,當時國家政治局面正處於緊張狀態,國會那邊由反對黨佔多數,雙方在很多議題上僵持不下。措施一出,軍隊和警察部門就開始行動,部隊被派往國會周邊區域,還有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和共同民主黨黨部附近。國會那邊議員們迅速聚集,有人從側面繞過去進入議事廳,把大門從裏面鎖上,防止外部進入。整個過程持續了幾個小時,之後措施被解除,國會通過決議取消了戒嚴令。
接下來就是一系列後續程序。國會先是啓動了對尹錫悅的彈劾程序,到2025年4月憲法法院通過了彈劾決定,他正式失去總統職務。之後調查工作展開,特別檢察小組介入,收集了大量關於戒嚴期間部署和命令的材料。尹錫悅被逮捕,關押期間面臨多項指控,其中最重的就是內亂頭目罪,指的是他作爲主導者,通過調動軍隊試圖影響立法機構運作,擾亂憲政秩序。檢方在準備階段提出了多項證據,包括部隊調動記錄、指揮鏈條和具體行動安排。
審判從2025年春季開始,持續了十多個月,總共開了四十多次庭審。期間雙方提交了大量材料,辯護一方強調措施是爲了應對國家面臨的困難局面,特別檢察小組則聚焦於部署軍隊封鎖國會等行爲是否超出權限。整個審理過程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進行,焦點一直放在戒嚴宣佈後的具體行動上,比如軍隊接近國會入口、試圖進入相關區域,以及是否下達了阻撓國會正常表決的指示。到了2026年1月16日,先有一個相關案件的宣判,尹錫悅因爲妨礙執行特殊公務、濫用職權妨礙他人行使權利,還有指示僞造虛假戒嚴宣佈文件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那次審判也涉及戒嚴解除後的一些後續操作,比如總統警衛處阻擋調查人員接近等細節。
2月19日纔是內亂頭目罪一審的正式宣判日子。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5部在417號法庭開庭,下午時段宣讀判決結果。法院認定尹錫悅的行動意圖通過向國會派遣軍隊實施封鎖和逮捕主要政治人物等方式,讓國會活動在一段時間內無法正常進行,這符合內亂罪的構成要件。法官在說明時提到,難以否認他派遣軍隊發起相關行動的事實,行爲目的是擾亂憲政秩序。最終判處無期徒刑,沒有選擇最高刑罰,理由包括他沒有犯罪前科,年紀到了六十五歲左右,計劃執行中沒有出現人員傷亡,使用的武力也有限制,而且大部分安排沒有完全實現。
同一天,對其他涉案的前軍方和警方人員也作了宣判。前國防部長官作爲行動中的關鍵角色,主導了準備工作並策劃了向國會、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以及共同民主黨黨部派遣軍隊的方案,被判處有期徒刑多年。法院指出他在過程中可能推動了決定的推進。前情報司令官涉嫌提前參與謀劃,儘管是文職身份,但通過個人影響力聚集了情報部門等多方人員,造成了影響,被判處有期徒刑。前警察廳長因爲參與封鎖國會周邊區域被判有期徒刑,前首爾警察廳長同樣因相關行爲獲刑,其下屬前首爾警察廳國會警衛隊隊長也被判處有期徒刑。這些宣判都在同一地點處理,涉及的都是戒嚴期間的具體部署和執行環節。
宣判結束後,尹錫悅的辯護團隊馬上在法院外面對媒體和公衆發表了回應。他們發佈了一份立場文件,把這次審判說成是一場走過場的表演,稱法庭沒有尊重過去一年多庭審中呈現的明確材料。文件中提到,客觀情況已經顯示尹錫悅沒有發出阻撓國會表決的指示,這項措施本來是爲了處理國家遇到的危機,但法庭對這些點視而不見。辯護團隊強調,在更長遠的評判中,真相會得到澄清,他們不會向任何歪曲的內容低頭,會一直堅持下去。團隊成員尹甲根律師對記者談到,爲什麼要走這樣的審判流程,如果結論早就定下來,直接宣佈不就完了。他還借用一句俗話,說手掌遮不住天,只能擋住自己的視線,等雲散開太陽自然會出來。他從法律角度指出,判決沒有正視既有事實、憲法規定和刑事訴訟裏的證據規則,在專業層面,內亂罪在這裏根本站不住腳。
關於下一步,尹甲根提到面對法律程序出現基礎動搖的情況,他們甚至開始考慮還要不要繼續上訴或者參與這類訴訟,這部分會和尹錫悅本人商量,律師團內部也會討論。看到刑事訴訟中一些原則沒有得到遵守,確實讓人難以接受。辯護團隊整體立場就是,審判形式沒有反映真實情況,他們會圍繞事實和原則繼續行動,不會輕易放棄。
特別檢察小組那邊對判決的反應是,認爲這是一個有意義的裁決,但對事實認定和量刑部分表示遺憾,因爲所有被告的刑期都比他們建議的輕。他們暗示可能會提起上訴,還準備另外發一份立場文件。檢方在1月13日結案時曾經請求判處死刑,但法院選擇了無期。整個過程顯示出控辯雙方在證據解讀上的分歧一直存在,從戒嚴宣佈到部隊行動,再到國會取消措施,每一步都被反覆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