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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員)
李毓昌,山東即墨人,嘉慶十三年中進士。
《嘯亭雜錄·卷八》:李縣令毓昌山東即墨人中嘉慶戊辰進士揀發江蘇試用淮安。
中了進士之後,李毓昌被分配到了江蘇淮安,做候補知縣。
什麼叫候補呢,我們知道明清兩代的縣令,都是流官,沒有長期任職的,一般幹個兩三年就會調動,現在淮安是有知縣的,所以你李毓昌暫時幹不上,等到現任的知縣走了,才能輪到你,在此之前你只能先等着。
不着急,俗話說“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李毓昌當年三十四,算是不早不晚,馬上就要熬出頭了。
但是在這一年,有一個突發事件,那就是江蘇淮安發大水,莊稼都淹了,災民更是遍地,當時的情況非常嚴峻,可以說是哀嚎陣陣,餓殍遍野,朝廷一看這不行啊,趕緊撥款,撥了九萬九千兩白銀用於賑災,相當於小十萬兩了。
淮安,古稱山陽,這筆錢送到了山陽知縣王伸漢的手裏。
《增修登州府志·卷二十七》:王伸漢、渭南人,四十八年任。
王伸漢,是個監生出身,他這個知縣是花錢買來的。
您想,花錢當官兒的,有幾個是圖報效朝廷,爲民辦事的,對王伸漢這樣的人來說,花錢買官是一種投資,目的是當官了之後猛猛撈錢,王伸漢就等着這筆賑災款呢,所以朝廷發下這十萬兩,讓王伸漢賑災,王伸漢反手就貪污了兩萬三。
當然朝廷也不是好糊弄的,十萬兩不是小數目了,不能說發給你,你就隨便安排了,賬還算是要查查的,於是朝廷就派了一批特派員,叫查賑專員,下去核實災情,清查賬目,李毓昌就是這一批特派員之一。
幹嘛說派他去呢?《清實錄》中有這樣的記載:
李毓昌於上年中式進士後,朕於引見時,以知縣分發江蘇即用,經該省上司委赴山陽縣查勘水災。
您看,因爲李毓昌反正早晚是要到淮安做縣令的,這趟讓他去查賑,也是順便鍛鍊他,讓他提前熟悉一下環境。

(嘉慶皇帝)
還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那就是“朕於引見時”這句話,這說明李毓昌在去到山陽縣之前,是被皇帝接見過的,在某種程度上,李毓昌還屬於是奉旨辦案,是皇帝欽點的人。
嘉慶沒看錯人,李毓昌非常能幹,效率更高,一到山陽縣就扎進基層,挨家挨戶的調查,一個一個的瞭解情況,果然,賬對不上。
李毓昌查完了,帶着證據就要回京覆命,那王伸漢當然不幹了,李毓昌要是回去了,王伸漢人頭不保,那死的不能再死了,王伸漢馬上和李毓昌接觸,派人送錢,想要腐蝕李毓昌,李毓昌說我侍孔子師,讀聖賢書,我能跟你同流合污麼?李毓昌是當場拒絕,說你等着吧,我必須把這個事情稟告上級。
您知道負責查賑的專員有十個,這其中九個王伸漢都擺的平,要錢的給錢,好女色的送美女,因爲官場素來如此,大小官員,和光同塵,同舟共濟,因爲大家都這樣,王伸漢拉攏腐蝕他們,他們會認爲如果自己不要,自己就是異類,我要是揭發,我不一定有功勞,搞不好還要被針對,反而還有害。
說白了這都是找理由,簡單一句話,這幫官員都是喪失了理想信念的人,只有李毓昌,這個人太正義了,王伸漢想盡辦法拉攏李毓昌,李毓昌始終不爲所動。
那到這一步,王伸漢就開始使陰招了。
李毓昌要走,王伸漢不能硬留,所以王伸漢就說,咱們今天不聊公事,你說你這畢竟是朝廷官員,來山陽一趟,我怎麼着得請你喫個飯,儘儘地主之誼吧?
您看這人很壞,他是打着請客喫飯的幌子要對付李毓昌,李毓昌畢竟年輕,對於這種官場交際事宜他面兒薄。實在推脫不過,所以他就赴約了。
誰成想,這頓飯,成了李毓昌的斷頭飯。
喫飯的時候,王伸漢帶着山陽縣的幾個官吏,各種勸酒,把李毓昌灌的是酩酊大醉,喝多了的李毓昌當晚就沒走成,而是住在了山陽縣郊一個叫做善緣庵的寺廟裏。
因爲作者經常寫清代的案子,這些案子往往過於魔幻荒誕,很容易讓人覺得是假的,所以作者尤其愛考證這些記載中出現的地點,比如這個善緣庵,作者就好奇,它到底在什麼地方呢?
首先作者用地圖軟件搜索了一下,全國各地有不少善緣庵,但都不在江蘇境內,然後作者又查了一下古籍,比如:
《欽定大清一統志》:寺額世宗御書。又相近有善緣庵,世宗御書匾曰香蓮域。清梵寺,在暢春園東。
明顯不對,這個善緣庵在京師。

(善緣庵)
但在《信今錄·卷六》中有這樣的記載:
御製五言長律一章,命刻石以榮其墓。淮城人士憫其守正而被害以死,即善緣庵立木主祀之,是爲古今創聞之獄。
您看,這即說明善緣庵這個地方的確是存在的,但它究竟在哪裏呢?
記錄本案的主要文獻,比如《清實錄》,《清史稿》,《嘯亭雜錄》中都沒有具體記載,誠然,具體的地點,在正史裏不太好找,所以作者專門查了一下《山陽縣誌》,果然找到了線索。
《山陽縣誌·卷二》:李公祠、青龍橋東善緣庵內,祀侯補知縣李毓昌。
《山陽縣誌·卷二十一》:毓昌奉委至山陽查振,寓於漕院東善緣庵。
漕院就是漕運總督署,也就是今天的淮安市淮安區鎮淮樓北側,現在還有遺址,善緣庵就在這個總督署衙門的東邊。
青龍橋在淮安舊城的東邊,橫跨文渠河,善緣庵在青龍橋的東邊,而青龍橋正好在漕院東邊不遠處,這說明這兩個記載是一致的,不衝突。
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確定,當年的善緣庵就在今天淮安區東長街以東,更樓東街與青龍橋巷交匯處的一片區域,當然那作者難以親至考證了,有在淮安的朋友可以替作者去看看。
當晚,就在善緣庵中,王伸漢收買了李毓昌身邊的三個奴僕,一個叫李祥,一個叫顧祥,一個叫馬連升,三個人收了王伸漢好大一筆錢,先是在李毓昌的飲水中下毒,李毓昌中毒之後昏死過去,三人又用繩子將其活活勒死,最後僞裝成了上吊自盡的樣子。
第二天一早,李祥假意報官,案發山陽縣內,自然報到王伸漢的手裏,王伸漢不僅將其草草定案爲自縊,還趁着辦案期間,把李毓昌手中那些有關他貪污賑災款的黑料全都銷燬了。
有讀者說光一個王伸漢就能隻手遮天了麼?清代的命案審理不是層層複覈制度麼?知縣上邊有知府,知府上邊有巡撫,巡撫上邊還有京師都察院,還有皇帝呢?難道這事兒就沒人管了?
要知道,這李毓昌是朝廷命官啊,還是欽差,莫名其妙這麼死了,連個聲響也沒有?
不是沒有聲響,而是所有的聲響,都被按下了。
淮安府知縣王轂,收了王伸漢兩千兩銀子,因此王轂對這事兒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閉一隻眼,馬馬虎虎就過去了。
至於級別更高的官員,比如江蘇巡撫汪日章,兩江總督鐵保,這是大官了,日理萬機,忙得很,這種小案子他們壓根就不在乎,也不重視,更是看也不看就蓋章同意了。
真是嚴重失職,就是用腳指頭想一想,也知道李毓昌絕無自殺的可能。
一個三十多歲的新科進士,剛剛踏入仕途,大案在握,一個即將揭發貪官,伸張正義的人,有什麼理由突然自殺?一個人自殺是要有動機的,而李毓昌自殺的動機幾乎爲零。
幾天之後,李毓昌的家人來到山陽,把李毓昌的屍體領回了老家,山東即墨。

(《山陽縣誌》中關於李毓昌的記載)
臨走之前,王伸漢不知道是內心被譴責,他心有不安,還是一些什麼別的原因,他奉送給了李毓昌的家人一百五十兩的銀子作爲喪葬費用。
我們片面的說,王伸漢這是在做“好事”,可就是這份“好心”,反倒把王伸漢給暴露了。
王伸漢的級別,一年的俸祿只有四十五兩,算上養廉銀,到頂一年兩千兩,這一百五十兩對王伸漢來說其實不是小錢了,他過年給上司送禮都未必送這麼多,本來李家人還沒懷疑,他這錢一送出去,李家人反倒起疑了,對吧,你王伸漢和我們無親無故的,平白無故就掏出這些錢來?
這就是自作聰明,本來李家人都要把李毓昌下葬了,王伸漢一送錢,李家人慎重起來,馬上就把李毓昌的周身和遺物給檢查了一遍,這一查,查出李毓昌隨身一件帶血的衣服,以及李生前留下的一封書信的殘骸,上有這麼一句話:
《清史稿·卷二百六十二》:山陽知縣冒賑,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負天子。
王伸漢貪污,他要賄賂我,我沒接受,因爲我不能辜負皇帝。
簡簡單單,乾乾淨淨。
李家人不傻,拿着這些物證,馬上就進京告官,案情層層遞進,最終上達天聽,皇帝知道了。
嘉慶皇帝看到這個案子之後那震驚壞了,貪污腐敗的常有,拉幫結夥的也常有,貪官推諉甩鍋的,胡攪蠻纏,撒謊騙人的也不少,這謀害朝廷命官,把特派專員害死的,這可真是頭回見。
接下來的事情就不贅述了,皇帝介入,普通案件變御案,撥得雲開見月明,王伸漢殺害李毓昌的事情被查實,王伸漢斬立決,淮安知府王轂受賄,被絞死,江蘇巡撫汪日章和兩江總督鐵保,一個革職,一個流放。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王伸漢等人在皇帝調查的過程中,負隅頑抗,還意圖僞造證據,買通人手,矇混過關,朝廷是費了老大的勁才把案子搞清楚。
受指示殺人的李毓昌奴僕均被處死,收了賄賂的特派員殺的殺,砍的砍,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後期在查史料的時候,發現這次去查賑的專員裏除了李毓昌,還有一個沒受賄的。
《東華續錄·卷二十八》:查明委員內有教諭章家麟同時查辦不特未經得銀亦且覈對所開戶口毫無浮冒於公事尚爲認真自應量予恩施章家麟著送部引見以知縣即用。
這人叫章家麟,被派去查賑之前,是一個教諭,管教育的小官,嘉慶說這個人還是可以的,操守不錯,直接給他提拔爲知縣了。
真相大白,善惡有報,只是可惜李毓昌白白葬送了一條性命。
這個案件反映出的,是清代地方司法的懶政和疏忽,在案件一層層上報時,各級官員唯錢是從,他們透露出的不是正義感和責任心,而是心照不宣的敷衍與漠然,清代司法中本有一套十分嚴密的逐級審轉複覈制,縣,府,省,刑部層層把關,但該案證明了這套制度的失靈,那爲什麼這套制度會失靈呢?原因很簡單,因爲執行這套制度的人選擇了集體休眠。

(李毓昌之墓 在今山東即墨)
而在大家都在裝睡的時候,清醒的人,似乎就有了原罪。
李毓昌,毓有孕育,養育的意思,也可以引申爲涵養和保持,昌是光明,昌明,正大的意思,所以毓昌合在一起,可以理解爲涵養光明之德,使正道得以昌盛。
讀史到此,不必贅述大義,只需要記得,在那個遙遠的冬天,曾有一個人,寧可死,也沒有辜負自己的名字...
參考資料:
《清史稿》
《清實錄》
《嘯亭雜錄》
《山陽縣誌》
《東華續錄》
王開璽.從李毓昌案看嘉慶朝的吏治.歷史檔案,2004
宋偉哲.骨黑心終赤:清朝賑災弊案中的廉吏之殤.黨員文摘,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