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12月2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貴州省原國土資源廳副廳級幹部朱立軍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畢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畢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朱立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朱立軍 資料圖
地質領域專家型官員,曾任中國探月科學工程專家委員會委員
公開資料顯示,朱立軍,男,漢族,1958年11月生於貴州都勻,江蘇南京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共黨員。
朱立軍長期從事地質教育工作,1978年3月進入貴州工學院地質系地勘專業學習後,留校任教。1987年開始歷任貴州工學院地質繫系副主任、系主任、副校長、校長等職務。2004年8月至2007年任貴州大學黨委常委、常務副校長。
2007年2月,朱立軍從貴州大學調任貴州省地礦局局長、黨委副書記;2008年6月,調任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2017年3月,任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廳長、黨組副書記。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朱立軍曾是貴州省省管專家、中國探月科學工程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共貴州省委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他曾長期從事喀斯特環境地質地球化學研究,並發表多篇學術論文、出版著作。
從1994年起他連續獲得國家科學自然基金面上項目和重點項目資助,並承擔了科技部重大基礎研究前期項目、教育部骨幹教師基金項目、交通部西部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和貴州省科技攻關等相關項目研究,取得了以“碳酸鹽巖風化成土作用及其環境效應”爲代表的一系列研究成果。
發表相關學術論文50餘篇,出版學術專著4部,1998年和2004年分別獲貴州省科技進步二等獎。
違規用工作經費57萬元,購買570瓶茅臺酒接待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2018年2月,朱立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降爲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2018年3月,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在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時對朱立軍降級的原因作了披露。
通報稱,2013年5月,朱立軍主持召開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會議,違規決定用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工作經費57萬元購買570瓶茅臺酒,並用於公務接待活動。2014年、2015年,朱立軍接受具有行政管理關係的管理對象馮某某邀請,兩次到銀海益灃公司職工餐廳就餐。此外,朱立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5月31日消息,貴州省原國土資源廳黨組副書記、廳長朱立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朱立軍曾經“搭班”的同事周文也“落馬”了。2017年,朱立軍轉任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廳長黨組副書記之後,接替他黨組書記職務的是周文,次年朱立軍被撤職降級後,接替他擔任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的也是周文。在機構改革之後,周文出任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黨委書記、廳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5月18日消息,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黨委書記、廳長周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廉潔底線失守,搞權權交易,爲他人在用地指標審批等方面謀利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11月25日消息,貴州省原國土資源廳副廳級幹部朱立軍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朱立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搞權權交易,利用職權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貪慾膨脹,將公權力作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接、建設用地指標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朱立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朱立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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