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質疑“二房東”電費加價?入住合租房9毛一度電

由 環球網 發佈於 熱點

'25-01-01

來源:揚子晚報

短租客陳女士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反映,她入住南京棲霞區中電頤和家園一套合租房,住了一個多月,繳電費發現二房東私自加裝了分電錶,向他們收取每度電9毛錢,她懷疑二房東私自加價太黑心,於是向多個部門投訴,但問題沒有解決。

入戶電錶後方安裝了分表器。投訴人供圖

陳女士告訴記者,她是通過網絡尋租於11月20日入住頤和家園尚璟4幢17樓某套合租房,合同簽了3個月。該房屋是複式住宅,上三間、下三間,大約住6人。陳女士單獨住一間約十幾平方米,設施有空調一部、電熱水器一臺和洗衣機。“我租住期間並不是全天候居住,還有一些天住朋友那兒,白天上班空置,空調通常是洗澡入睡期間開兩三個小時,但這一個月電費出奇得高,竟繳200元。”陳女士說,繳納電費是根據房東要求在“支付寶”上搜索“powerbee”小程序,這才知道房東是按照9毛錢一度向她收取的。不僅如此,公共區域只有一盞“人來亮起,人走熄滅”的感應燈,房東卻讓每間房每月分攤1.2度的電費。

她說,爲了搞清楚這個問題,與房東溝通不歡而散。陳女士發現房東在入戶的國家電網統一電錶後方加裝了6個分表器,即蜂電智能電錶。記者瞭解到,這是上海一家網絡科技公司的產品。記者上網搜索發現該產品,彈出網文稱合租房使用該產品有貓膩。記者致電該公司服務熱線詢問分電錶是否可以調單價?工作人員表示,業主購買該分電錶後可以自行設置單價。

陳女士說,她打12315向市場監管局反映,被告知這不是在商場買東西遇到糾紛,不歸他們管。她又向12345政務熱線反映,12月27日華電社區工作人員到現場查看,並協調物業讓房主前來處理,但物業留的電話已經聯繫不上原房主,後來聯繫上了“二房東”,對方沒有積極配合。最終,她得到回覆是,“二房東”通過分表器收取電費的方式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對於電費加價行爲,建議她收集證據,保留電費賬單以及溝通記錄,向當地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或供電企業進行舉報,請求查處。若協商無果,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要求退還多收的電費。她說曾與供電單位聯繫過,對方說,電費並非她直接繳給供電公司的,所以不歸他們管。陳女士認爲,這看似是件小事,但投訴到這麼多部門都沒有解決,只會讓更多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也助長了“二房東”不合規的氣焰。

爲了搞清問題,記者撥通了“二房東”的電話,他表示自己從事中介,這套複式房屋246平方米,6個房間均是原戶型,並沒有改房型,房屋屬於合租房,不能定義爲羣租房。之所以加裝了分表器是方便各租客根據實際用量分攤電費。對於定價9毛錢,他說,這套房屋是以戶爲單位,只有一個國家電網統一的電錶,全年用電量已超過4800度,執行的是階梯電價的第三階梯。記者通過供電熱線瞭解到,南京市目前執行的第三階梯電價爲:峯時0.8583元每度,谷時0.6583元每度;住戶沒有開通峯谷電價,第三階梯電價爲0.8283元每度。“二房東”稱,對於公攤部分除了照明還有一臺冰箱,沒有多收費。陳女士並不認可這樣的解釋。

由於物價部門已經併入市場監管。31日,記者電話聯繫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熱線,詢問諸如陳女士反映的情況是否可以由該局價格舉報部門查處?工作人員將問題轉給相關部門,但尚未接到回應。棲霞區邁皋橋街道辦事處相關人士表示將通過社區進一步協調此事。

北京乾成(南京)律師事務所陸婷婷律師認爲,《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二房東”的行爲違反上述規定的,但因數額較小,房客若通過法律途徑耗費成本及時間較大,可以通過社區、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協調化解糾紛比較妥當。

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陳卓律師認爲,超標收取電費的行爲涉嫌違反電力法,未按照國家覈准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並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如存在客觀合理加收電費的事項,應與承租人協商一致,出租人不能利用承租人的劣勢地位,向其收取不合理的、高於規定標準的電費。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任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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