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媽媽上交2萬壓歲錢?孩子不幹!到底孰對孰錯

由 黑噪音 發佈於 熱點

'26-02-21

本文僅在今日頭條發佈,謝絕轉載

壓歲錢,對很多中國孩子來說總是“歡樂與痛苦”並存。

作爲一名80後,我對壓歲錢的記憶就是如此。那時候收到壓歲錢固然開心,但很快爸媽就會站出來說:“我們幫你保存吧。”

保存之後,就沒有然後了。

有時候爸媽還會說:“那你用來交下學期的學雜費吧。”

總之,他們都不太想讓我們自己留着這筆錢。我們當時感覺就很委屈:憑什麼人家發給我的錢,你卻要佔有呢?爸媽後來也解釋道:這個錢本質上爸媽是要給人家發錢換的,是爸媽的錢。

好吧,道理是這麼個道理,但還是很不樂意。

最近的一則新聞,就是一起非常惹眼的典型案例:“媽媽讓上交2萬壓歲錢孩子不幹了”。

事情起因是一個12歲的孩子,收到2萬多元壓歲錢,母親要求這筆錢上交,理由是“這是人情往來的錢”;而孩子卻堅持,這錢明明是長輩給自己的,應當由自己支配。

於是,雙方陷入了爭吵。

到底怎麼看?雖然我說了自己小時候也受過類似委屈,但現在人到中年,確實也能理性看待這樣的事情了。我認爲這事兒其實沒那麼簡單,至少可以從三個方面,去深度挖掘一下背後的家庭關係、情理甚至法律邏輯:

一、壓歲錢到底屬於“禮尚往來”,還是屬於“個人財產”?

人情與法治,是我們經常繞不開的一個坎兒。壓歲錢爭論的本質,其實就是這個坎兒的再現。

在父母看來,這錢當然是人情交換,等於“變相給孩子的錢”,屬於家庭的禮尚往來流動資金,所以要收回來才能再循環。但果真如此嗎?

根據《民法典》,長輩將壓歲錢交付給孩子的那一刻起,所有權已經發生轉移,這屬於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

也許一些家長要怒了:孩子還跟我談法律?

其實這種態度本身就是一種人情社會的遺留——談法律不代表跟父母關係決裂,而是我們認清楚一個事情道理的依據。

也就是說,談法律並不意味着製造矛盾,更不意味着孩子不愛父母,而是要透過法律看到爲什麼雙方理解同一件事的立場不同,最終又應該怎樣去理解。

長輩發錢給孩子,這就是一種對孩子的贈與,案例中達到2萬多,這確實是一筆不小的錢了,就更是要注重其背後的法律含義。

所以我們要透過法律看清楚的是,家長與別的家長之間的人情往來,跟別的家長贈與自己孩子一筆錢,這是兩碼事,一碼歸一碼。贈與就是贈與,它是一個獨立的行爲。

家長給別人家孩子的贈與,跟別人家長給自己孩子的贈與,這兩件事情互相獨立、不存在關聯。

除非家長有能力去終止這種互相的贈與行爲,否則,贈與一旦發生就成立了,不因爲背後的動機或者關係而改變歸屬權。

爲什麼說這件事跟人情和法治有關?就是因爲在傳統家庭關係之中,孩子被默認爲沒有獨立財產權,家庭財產是混同共用的,父母是按照這個人情邏輯來理解。

但法治時代的背景是個人意識、邊界感的覺醒,所以孩子要求自己擁有這筆錢的訴求是正當的。

可能還有家長會說:那你也不要靠我養活了。

這就更是另外一件事了——父母必須履行撫養義務。這件事,跟孩子有沒有受到他人的贈與也是兩件互不相干的獨立事件。

二、壓歲錢的歸屬權其實並非核心議題,重要的是如何使用

家長們在意的點往往是“這錢歸誰”,但在教育的角度看來,這其實是搞錯了方向。

孩子12歲就談論“財產權”,傳統家長會擔憂甚至憤怒——你小小年紀竟敢跟我見外?

但如果代入現代教育意識,家長應當對此感到高興——這是一個絕佳的理財教育機會,需要把握機會讓孩子學會掌握和使用金錢。

所以,當孩子有了自己的財產意識、邊界觀念,家長要做的不是粗暴打破這種觀念,而是順應它,潛移默化讓孩子學會理解金錢的意義。

如果孩子遲遲沒有掌握自己的錢,從來沒有獨立用錢的觀念意識,一般來說會造成成年後的理財觀念嚴重滯後,獨立意識差,從而造成賺錢能力也很差、缺乏主觀能動性。

也許到了那時候,家長又要抱怨“你怎麼這麼不會奮鬥”,但他們忘記了,正是自己的專橫造成孩子缺乏主觀能動性和獨立奮鬥的意識。

奮鬥意識背後必然要捆綁獨立意識和權利觀念。股神巴菲特小學就開始自己學着賺錢、存錢、升值、用錢,並不是說人人都要成爲巴菲特,而是說這種觀念建立越早,孩子就會越早擁有財商。

圖片來源於網絡,與新聞事件無關

三、有幾種具體的方法都可以做到“上交”更好的效果。

1、建立一個“共管賬戶”,把壓歲錢存進去。告訴孩子,他還不具備獨立使用金錢的完整能力,但可以擁有自主權,對錢的使用要對家長透明和有計劃,只要是合理的花費家長都會同意,家長認爲不合理的花費雙方商議再定。

2、做一個透明的儲蓄增值計劃。比如2萬元,其中10%也就是2千元孩子可以用來自己花費,家長不干預,剩下的90%在家長監管下進入一個理財或者投資賬戶,購買穩健理財或者優質公司的股票,到了18歲再由孩子完全自主決定如何處置。

總而言之,相比粗暴的“上交”,可以想到很多折中的方式,讓孩子既擁有一定的自主權,又學到了管理財產的理念和自制力。這樣早早地開始財商教育,比那2萬塊錢的歸屬重要很多很多倍。

家長們總是不放心孩子,覺得會亂花錢、浪費錢,但如果不給孩子自主權,最後耽誤的反而是孩子長期的獨立心智。

現代教育觀念下,尊重孩子的獨立性是第一位的,科學的教育理念也是第一位的,而“維護家長權威”是最沒有必要的。

其實,如果能真正做好教育,根本不需要什麼“權威”,家長與子女的關係也能很融洽;相反,越是單獨強調“權威”,越是有可能造成更多的關係裂痕與孩子成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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