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人民日報》第03版發表文章《日本必須放棄目前的軍事化道路》。

全文如下:
當前,日本正加速推進“再軍事化”,有政府高官甚至揚言“擁核”。這種趨勢如果不加以遏制,極有可能危害全球和平穩定。
日本加速“再軍事化”引發國際輿論廣泛關注。據媒體報道,日本目前已經或計劃部署多種新型進攻性導彈,包括位於熊本縣的陸基改進型12式反艦導彈、位於靜岡縣的新型導彈“島嶼防衛用高速滑翔彈”,以及在“宙斯盾”驅逐艦上裝備美製“戰斧”巡航導彈。日本政客接連竄訪臺灣,勾連“臺獨”勢力,嚴重侵犯中國主權。去年11月,高市早苗甚至公然宣稱,“臺灣有事”可能構成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存亡危機事態”,暗示武力介入臺海。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重溫1947年東京審判期間實施的《日本國憲法》第九條的嚴厲措辭。該法條規定:“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爲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爲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然而,這部“和平憲法”卻成爲高市早苗及其右翼盟友的攻擊目標,這些人企圖剝奪其和平主義特質。衆所周知,日本政府還意圖修改“無核三原則”,新設以“國家情報會議”爲核心、“國家情報局”爲具體事務機構的情報機制,推動修訂“安保三文件”,並放寬武器出口限制。據日本《產經新聞》報道,3月14日,高市在防衛大學畢業典禮上表示,政府將“不排除對包括防衛省、自衛隊組織形態在內的所有選項進行探討”,以增強“防衛”能力。
我們有必要回顧一下日本的殖民主義歷史,及其對中國和其他東亞鄰國的暴力史。1895年,日本軍隊佔領了中國的遼東半島、臺灣全島和附屬各島嶼。直到1945年之前,臺灣一直是遭受日本高壓統治的殖民地。1931年9月,日本攻佔北大營,佔領瀋陽城;次年對人口稠密的上海進行狂轟濫炸;1937年7月,侵華日軍在中國北平悍然發動盧溝橋事變,局勢進一步升級。同年,日本製造了慘絕人寰的南京大屠殺。據不完全統計,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期間,中國軍民傷亡3500多萬人。
1945年9月2日,在東京灣“密蘇里”號戰艦的甲板上,日本外相重光葵向包括中國在內的同盟國簽字投降。今天的日本,能否在撕毀“和平憲法”、加速“再軍事化”進程中止步?對於這個問題,國際社會高度關注。日本避免再度自我毀滅的關鍵,在於其領導層必須改弦更張,迴歸和平的精神、文明的品格。高市早苗政權必須收回對中國進行軍事幹預的威脅。鑑於這一問題嚴重影響地區和國際安全,美國也應敦促日本儘快糾正相關錯誤,堅持和平路線。(作者爲德國智庫席勒研究所專家及該機構駐聯合國總部代表)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