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李榮浩怒斥單依純強行侵權風波持續發酵,三篇小作文讓單依純的回應顯得草率且欠缺誠意。而相關話題直接霸榜熱搜榜單,引發熱議。


細看李榮浩的維權文,每一篇都戳中要害,讓單依純及團隊避無可避侵權問題,不僅表明了自己婉拒單依純演唱會翻唱授權請求,還曬了中國著作權協會的“未就《李白》發放任何授權”的確認郵件,不讓對方糊弄侵權案。



同時,當李榮浩被另一個音樂人吳向飛質疑侵權時,他大方支持對方的質問,並向對方索要具體的演出時間等,表示若自己是責任人主體一定公開賠償道歉,絕不推辭任何後果。這般真誠與單依純形成了強烈對比,侵權與否是是非題,不需要模棱兩可的說辭。之後吳向飛卻選擇了迴避,似乎沒想到本人會回覆。



當然,李榮浩並不是軟柿子,他再次發文回應吳向飛,不給任何模糊空間。多次要求對方徹查清楚版權問題,不然讓他掛熱搜不公平,而如果公開討伐是誤會一場,要求吳向飛公開道歉,畢竟轉發都過萬了影響力太大,自己跟律師都等着他解釋。


其實,也不怪李榮浩如此剛硬,畢竟他的維權熱搜熱度都不如吳飛要他道歉的熱搜熱度高,很難不懷疑是被拿來擋槍了。此時,證明自身版權乾淨纔有利於維權。
不過,儘管吳向飛沒有曬出侵權證據,不少網友已經幫李榮浩整理好了不侵權證據。其一稱李榮浩演唱這首歌的時候,吳向飛還在環球工作,這是他與環球公司間的版權糾紛,跟李榮浩無關。其二李榮浩演唱行爲是公益項目,並非商業性質,無需支付版權費。



關於單依純的侵權行爲,專業律師根據李榮浩的控訴進行了詳細解讀,指出單依純方知道在《歌手》的演唱版權是單次行爲,於是申請了二次翻唱授權,結果單依純無版權強行翻唱就是一個確定性的侵權行爲,而且很可能是惡意的。
律師表示所有商演類翻唱均需獲得原版版權人授權,否則即爲侵權。侵權方不僅需要賠禮道歉、賠償損失,還要承擔版權方維權產生的相關費用。根據法律規定,賠償費用包括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其中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會比原始賠償費用高一倍低於五倍以下。


律師還強調,儘管單依純公開致歉,但並不能改變侵權行爲的法律定性。而且這起侵權案責任方有單依純、經紀團隊和演出組織者,屬於共同侵權,都需要擔責。由於單依純方明知故犯,律師表示屬於主觀惡意故意侵權行爲,且屬於商業性質侵權,影響很大,法律上會加重賠償責任。

另外,查詢發現單依純經紀公司在去年7月曾申請註冊“如何呢”、“又能怎”商標,同年9月均被駁回。這兩句詞是她改編《李白》中的用詞,成爲梗後走紅,由此可見,李榮浩真的忍了很久,自己的經典曲目二創出圈並不是好評而是樂子,翻唱人還一次次挑釁演唱,不給授權還強行侵權,簡直是欺人太甚。



據悉,當天單依純演唱會就沒有再繼續演唱《李白》了。

單依純侵權這事兒不是小事,李榮浩公開維權對樂壇有積極意義,希望單依純方能夠正面回應侵權問題,不要試圖模糊侵權主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