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交所、北交所擬優化完善交易制度,擴大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品種範圍,對ST類股票交易規則進行修改。
4月10日,上交所就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公開徵求意見,修訂的內容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方式適用證券範圍,由科創板股票擴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二是基金收盤階段交易方式由連續競價調整爲收盤集合競價;三是將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比例由5%調整爲10%。
同日晚間,北交所也就修訂交易規則公開徵求意見,重點內容包括擬設置ST股單日買入上限、調整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價格範圍參考價等。
擴大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品種範圍
上交所修訂擬將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方式適用證券範圍由科創板股票擴展至全部A股和ETF。北交所也擬增加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安排。
業務安排上,A股和ETF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擬參照科創板股票的現行做法,其交易時間、撮合原則、行情及數據披露等安排與現有科創板股票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安排一致,其單筆申報數量、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等維持標的證券競價交易安排。
2019年,科創板推出了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制度,豐富了科創板股票交易方式,投資者可以於每個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30提交收盤定價申報,15:05至15:30交易所按照時間優先原則,以當日收盤價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
在業內看來,科創板股票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推出以來運行平穩,作爲盤中連續交易的有效補充,爲投資者提供了便利,滿足了投資者多元化的交易需求,對於減少大額交易對盤中交易價格的衝擊發揮了積極作用。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擴大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品種範圍具有多方面積極作用:一是延長了實際交易時間,可以滿足投資者多樣化交易需求,提升投資者交易便利度;二是爲中長期資金入市提供多元交易通道,便利機構投資者管理資產組合;三是有助於降低跟蹤收盤價格的交易策略對收盤價的影響,提高市場穩定性。
“相關調整有效落實了證監會‘科創板八條’關於研究優化盤後交易機制的相關工作安排,後續,上交所將持續加強與市場各方溝通交流,及時回應市場關切,保障相關交易制度平穩落地。”上述負責人稱。
同時,北交所也明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安排,主要包括:一是申報時間爲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交易時間爲15:05至15:30;二是委託及申報指令中應包括買賣限價,買入限價低於收盤價或賣出限價高於收盤價的訂單無效;三是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四是訂單按照時間優先順序逐筆連續撮合,成交價均爲當日收盤價;五是15:05至15:30期間的盤後固定價格申報及成交納入即時行情。
優化基金收盤交易機制
此次上交所修訂交易規則的另一大看點,是基金收盤階段交易方式由連續競價調整爲收盤集合競價,並通過集合競價產生收盤價,與滬市股票保持一致。
從全球交易所的收盤交易機制來看,集合競價是最主要的交易模式。在業內看來,滬市股票於2018年將股票收盤交易方式由連續競價調整爲集合競價,機制上線以來運行情況良好,對於降低波動率、減少股票異動頻率發揮了積極作用。
目前,滬市基金收盤階段採用連續競價方式,基金的收盤價爲當天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
隨着基金市場的發展,產品數量不斷增加,爲進一步提升尾盤定價效率和穩定性,此次《交易規則》修訂擬將基金收盤階段交易方式調整爲同股票一致,即14:57至15:00爲收盤集合競價,並通過收盤集合競價產生收盤價。
前述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基金收盤交易機制由連續競價調整爲集合競價,有助於提高尾盤定價效率和穩定性,並提升機制一致性。後續,上交所將推進相關交易制度平穩有序落地。
主板ST股漲跌幅限制擬由5%提至10%
上交所和北交所還擬修訂ST類股票的交易規則。
其中,上交所擬將主板ST類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調整爲10%,與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這在去年6月份便已就相關事項進行了徵求意見。
對此,上交所表示,根據規則變化與業務需要進行適應性修訂,包括將前期已公開徵求意見的《關於調整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相關規定一併納入此次修訂,將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比例由5%調整爲10%
北交所則是擬增加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風險揭示安排,並設置風險警示股票單日買入數量上限。
其中,在買入限制方面,根據規定,單個投資者單日累計買入單隻風險警示股票的數量不得超過20萬股,上市公司回購股份、5%以上股東根據已披露的增持計劃增持股份的情形除外。
同時,強化兩類股票風險揭示,單獨揭示兩類股票交易信息,增加退市整理期間交易公開信息。
北交所還計劃調整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價格範圍,由“前收盤價”調整爲“當日競價交易實時成交均價”。
調整之後,申報價格應當不高於該股票當日競價交易實時成交均價的130%,和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孰低值,且不低於該股票當日競價交易實時成交均價的70%,以及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孰高值。
(本文來自第一財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