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深陷,桃色醜聞

由 歷史其實挺有趣 發佈於 歷史

'26-03-25

本文參考歷史資料結合個人觀點進行撰寫,文末已標註相關文獻來源


(宋代女性的一種裝扮)

北宋真宗景德年間,都城開封府,接到了一起報案。

說實話,這個案子最開始看起來很普通。

一個叫做薛安上的人狀告他的繼母柴氏,理由是這個繼母,嫁到薛家之後,霸佔了薛家的財產,霸佔也就算了,柴氏還要帶着薛家的財產改嫁。

開封府說這倒是新鮮事兒,那柴氏要改嫁何人呢?

薛安上說,非是旁人,正是當朝宰相張齊賢。

張齊賢,那是參知政事,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說白了那就是拜相了,而且此人四踐兩府,九居八座,誰敢得罪他啊?

開封府說這人我們審不了,這事兒你得找皇帝,於是案子被轉呈到了宋真宗趙恆的手上。

要說這個薛安上也不是一般人,他祖上是北宋初年的名臣薛居正,這個薛居正也做過宰相,薛居正的兒子叫薛惟吉,薛惟吉的兒子就是薛安上。

也就是說,柴氏就是薛惟吉的妻子。

薛惟吉死了之後,柴氏霸佔了薛家的財產,要改嫁他人。

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

《宋史·卷二百六十四》:自參政至爲相,凡十八年,恩遇始終不替。

您要知道薛居正和北宋的開國皇帝太祖趙匡胤關係非常好,君臣私交甚密,太祖生前就說過,說要讓薛氏一門永享榮華,皇帝特別規定,薛家的宅子永遠是薛家的,薛家的財富也永遠是薛家的,朝廷不許因故褫奪。

皇帝說這個事情吧,屬於是家事,要不你們之間調解一下呢?皇帝說調解,那就調解,可調解了幾個月也沒和解,雙方相持不下,皇帝說那沒辦法了,那派御史去查吧,於是御史介入調查,發現柴氏的的確確霸佔了薛家的財產,意圖改嫁,而且給她出主意的正是張齊賢的兒子,可以說柴氏是和張家串通好了。

宋真宗非常生氣,讓朝廷合議,最後百官論定,做出判決,一要柴氏歸還財產,二是處置張家,張齊賢被降職,張齊賢的兒子也被貶官。

(宋真宗)

至於柴氏改嫁的問題,皇帝說那我管不着,人家要改嫁誰也不能攔着。

這個結果對柴氏來說就算可以了,但柴氏很不服,她堅持上訴,說朝廷判案不公,一定是有人妨礙了司法公正。

皇帝說你覺得是誰幹預了司法公正?柴氏說沒有別人,一定是向敏中。

向敏中的職務是集賢殿大學士,加同平章事,他也是宰相。

柴氏還說,爲什麼我說這個從中作梗的人是向敏中呢,因爲向敏中貪圖自己美色,還曾向自己求過婚,只不過自己不喜歡他,把他給拒絕了,所以他才挾私報復。

皇帝馬上把向敏中又叫過來問,向敏中說簡直是荒唐,是胡說八道,自己的妻子纔剛剛過世,自己傷心還來不及呢,根本不想再結婚,又怎麼可能向柴氏求婚呢?

婆說婆的,公說公的,皇帝又派人調查,這一調查,還真查出一些猛料來。

原來,這個向敏中啊,他老早就看中了薛家的宅子,想要把宅子買下來,薛安上沒有繼承先人遺風,是個紈絝子弟,薛家到他這一代也有點中落了,他就答應賣,但是價格開的很高,向敏中不想花這麼多錢,他乾脆突發奇想,不如直接把柴氏給娶了,娶了柴氏,那薛家的房子就直接成自己的了,這就是不花一分錢,以娶代買。

誰知道呢,人家柴氏心儀的是張齊賢,向敏中求婚,柴氏斷然拒絕,又因爲柴氏要帶着薛家的財產改嫁張齊賢,薛安上眼見家產不能變賣,反要被柴氏奪走,這才興訴告狀。

真宗面對這個結果,又是大怒,把向敏中也趕出了朝廷。

所以您看,一個寡婦,莫名其妙鬥倒了兩個宰相。

我想會有一些讀者,讀完這個故事之後,會很驚訝,宋朝的女性竟然可以主動提出改嫁?向敏中貴爲宰相,會向一個寡婦求婚?這還是那個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宋朝嗎?

其實,這種情況非常的普遍。

北宋名臣范仲淹的母親就改嫁過,范仲淹的兒媳也改嫁過,甚至范仲淹當了宰相之後,他還專門搞了一項支出,內容就是資助寡婦改嫁,理學家程頤,餓死小,失節大就是他提出的,侄媳婦改嫁,他不僅不反對他還支持。

別說普通百姓,更別說大臣了,就是皇帝又怎麼樣,宋光宗有個妃子叫張氏,還曾經出嫁於民間。

這說明什麼?這說明在當時的北宋,改嫁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情,說明理學家的理論還沒有成爲社會的主流。

(宋四美圖)

這當然不是一種偶然現象。

宋朝是古代歷史上商品經濟最發達的時代,北宋的城市裏出現了大量的作坊,商鋪,以及服務行業,因爲有這樣的環境,女性就可以走出家門,到各行各業去幹活,自己有工作,自己能掙錢,說話底氣就足。

《藏一話腴》:細民有女則喜,生男則不舉。

《暘谷漫錄》:中下之戶不重生男。生女則愛護如捧擘擎。

宋代的文人筆記裏也普遍反映出,當時的老百姓也沒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反而是重女輕男,家家戶戶都想要生女孩。

爲什麼?因爲紡織業的發達,女孩生下來可以掙錢,可以補貼家用,經濟價值改變了人們對女性的態度。

宋朝還很支持女子讀書,司馬光在家書中就曾說:

然則爲人皆不可以不學,豈男女之有異哉?

女性在這一時期開始廣泛的接受教育,正是因爲有了這種教育,纔會誕生出朱淑真,李清照這樣的女詞人。

女性的社會地位也變高了,北宋初年的大臣王旦怕老婆,北宋科學家,政治家沈括在家裏也時常被老婆欺負——

但是,我們必須看到事情的另外一面。

李清照的遭遇就很典型。

李清照最開始的丈夫是趙明誠,趙明誠是個金石收藏家,死前給李清照留下了一大筆遺產,張汝舟貪圖錢財,娶了李清照,因此李清照再嫁之後並不幸福,反而時常受到張汝舟的欺騙和責難,李清照當然想要離婚,但按照當時的法律,她就不符合主動起訴離婚的條件,最後李清照怎麼離的?是她發現張汝舟在科舉中舞弊,把他給告發了,張汝舟被判了個罷官流放,李清照這才離婚。

但這還沒完呢,法律又規定,妻子告發了丈夫,就算是屬實,也要判兩年徒刑,後來李清照還是靠着親友營救這才被撈出來。

這個故事又告訴我們,宋代女性的離婚權利,是有限而可貴的,因爲只有喪偶或者離婚之後才能改嫁嘛。

她們可以在特定的條件下提出離婚,但是這種條件處處受制於男權社會的邏輯,法律規定的女性離婚理由是丈夫外出三年沒回來,是丈夫被流放,是丈夫要把妻子賣掉,這些條件本質上都不是爲了保護女性的婚姻自主權,而是爲了在女性生存受到嚴重威脅的時候,不得不做出的規定,是救濟性的。

(李清照)

換句話說,宋朝當然允許女性離婚改嫁,但不是因爲尊重女性,而是因爲“總不能讓她餓死”。

但是,如果時間線拉長,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宋代,尤其是北宋女性的權利,在古代幾乎是最高峯了。

唐代女性的社會地位也很高,如果不高,怎麼會誕生像武則天那樣的女皇帝呢?那一時期有大量的女性參政,但宋朝和唐朝不一樣,唐朝靠的是宮廷政治來提升女性地位,但宋朝靠的是經濟,是經濟給了女性獨立謀生的機會。

只不過好景不長,南宋時期一些理學家們開始不遺餘力的推行存天理,滅人慾,再到元明清,女性的權利一路下滑,往日不再了。

那爲什麼會出現這種下滑呢?

想一下明清時期的經濟還是在發展的,但爲什麼女性參與社會生產的機會反而變少了呢?

原因很簡單,因爲朝廷推行的是男耕女織的分工模式,把女性限定在了家庭內部,再加上理學逐漸成爲了官方意識形態,科舉考試都以理學爲標準答案了,整個知識階層的思想也被統一了。

明代的法律上,女性起訴離婚還要取得丈夫同意,婚後的財產分割上更幾乎和女性沒有一點關係,這和北宋相比,實在是一種巨大的倒退。

無論是男性的權利也好,女性的權利也好,我們都應該知道,權利不是憑空產生的,宋朝的女性能在婚姻中擁有相對較高的地位,不是誰恩賜的,而是她們自己實現的,她們在紡織機前勞作,在街頭巷尾一點點掙出來的,經濟地位決定了一個人在社會中的談判籌碼,這個道理古今皆然。

權利也不會自動留下來,宋朝女性的權利比前朝高,比後朝也高,高峯在中間,兩頭低,這說明什麼?這說明權利的獲得需要不斷的爭取,一旦放鬆,就會倒退。

作者無意評價本案中柴氏的行爲是否合情合理,但北宋天下,乃至於古代社會數千年,一定還有許多想改嫁的寡婦,想離婚的婦女。

我們衡量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不要看金字塔尖上的人過得怎麼樣,那沒有參考意義,我們應該去看最普通的人, 比如一個要改嫁的寡婦,她是否能按照自己的意願,過上體面的生活。

這也是現代社會的意義,我們現在婦女能頂半邊天,男女是平等的。

但在漫長的封建時代,一個女人想要主宰自己的命運,實在是太難了,但至少,總有人嘗試過。


參考資料:

《宋史紀事本末》

《續資治通鑑長編》

《宋代筆記研究》

尚少然.宋代女性財產繼承問題研究.雲南師範大學,2025

魏婉晴.宋代社會轉型視域下女性審美的多維構建.中原文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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