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自然受賄、故意泄露國家祕密案一審開庭

由 人民日報 發佈於 熱點

'25-01-17

2025年1月17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自然資源部原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鍾自然受賄、故意泄露國家祕密一案。對受賄部分公開審理;因涉及國家祕密,對故意泄露國家祕密部分依法不公開審理。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鍾自然利用擔任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原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原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356萬餘元。2019年,鍾自然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的規定,將機密級文件交予不應知悉者閱看並保管,情節嚴重。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追究鍾自然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鍾自然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鍾自然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羣衆六十餘人旁聽了公開審理部分的庭審。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