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次犯罪前科的他,是如何當上洪洞縣財政局一把手的?

由 新京報 發佈於 熱點

'25-07-07

山西省洪洞縣財政局原局長付雪海的“離奇履歷”,引發關注。

刑事判決書顯示,這位曾掌管地方財政大權的官員,早年有三次刑事犯罪記錄,包括兩次盜竊罪和流氓罪;官方履歷中記載他出生於1972年,但是判決書中披露他實際出生於1964年,年齡改小了8歲。

2023年9月1日,付雪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臨汾市紀委監委指定,接受安澤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3年12月,付雪海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24年4月21日,安澤縣法院就付雪海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付雪海構成受賄罪、貪污罪、故意傷害罪和串通投標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25年,處罰金200萬元,另追繳2000餘萬的違法所得。判決書中特意強調:付雪海之前有多次犯罪前科,應予從重處罰。今年6月初,臨汾中院二審宣佈維持原判。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付雪海的個人經歷,遠比目前外界所知複雜而豐富:出生在農村,很早就出來謀生,後來犯罪入獄服刑,出獄後經商,再後來從政,一路坐上財政局局長的位置。

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付雪海靠着販木材、開工廠、經營加油站、承包小煤礦、包工程,爲自己掙下不菲身價。然而,付雪海並不滿足於商業上的成功,2007年搖身一變,進入當地鎮政府,成爲一名公職人員,而後屢獲升遷。

三次犯罪記錄在身的付雪海,如何在一次次考察中“過關”?洪洞縣當地政府一名知情人告訴新京報記者,“奧祕”在曾有人幫助付雪海更改年齡和戶籍信息,“改年齡後身份證號碼也跟着變了,等於身份一下就漂白了。”

而在這之後,走上仕途的付雪海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走上一條亦官亦商的道路。

發家:不斷擴張的商業版圖

付雪海出生在洪洞縣曲亭鎮侯莊村,是這個村幾十年來最爲知名的人物。他在這裏長大、結婚、發家,後來還成爲村支書。

據村民介紹,付雪海祖籍河南,爺爺那一代逃荒到山西,從此紮根落戶。兄弟三人,付雪海年齡最小,兩個哥哥都還生活在村裏。

多名村民向新京報記者證實,付雪海官方簡歷中的年齡確實跟實際不符,“他是屬龍的,今年得有61歲了。”

2023年9月1日,付雪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臨汾市紀委監委指定,接受安澤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網絡截圖

村民回憶,年輕時的付雪海並不安分,經常與人打架,一般人不敢惹他。不過,村民也稱,付雪海雖然打架比較兇,不過並不會隨便欺負人,“不胡來。”

付雪海是村民眼中的“能人”。有村民透露,即便後來擔任洪洞縣的領導,仍會經常回村。“外面都管我們村叫‘雪海村’,村民出去說我是雪海村的人,十里八鄉的人都不敢惹。”一名村民說。

在步入仕途之前,付雪海是村民公認的“有頭腦,會賺錢”。新京報記者瞭解到,付雪海靠販運木材起家,從外地採購木材賣到本地賺取差價。一位年紀較長的村民回憶,販運木材前,付雪海曾經替運木材的人押車,會主動炫耀服刑經歷,甚至拿出自己的釋放證向別人展示,“別人看到這個就會怕他。”

不止一位村民告訴記者,付雪海很有投資眼光,曾在村裏辦過一個加工廠,早年還在曲亭鎮的街道上買了幾塊地,建了不少房子,包括一些用於出租的商鋪,“他在洪洞縣城也置辦了不少房產,有一排房子都是他的。”

付雪海乾過的生意很多,不過在村民們看來,最賺錢的生意還是承包煤礦。和山西很多縣市一樣,洪洞縣煤炭儲量豐富,全縣曾經有大小煤礦兩三百家,其中民營煤礦所佔的比例超過一半,早年洪洞也誕生了許多身價不菲的煤老闆。據一位早年追隨付雪海在煤礦打工的村民介紹,付雪海年輕時就涉足煤炭產業,在洪洞縣其他鄉鎮承包過一座小煤礦,僱有上百名挖煤工人,“他大概幹了十來年的煤礦生意。”

付雪海的商業版圖,並沒有在步入仕途後停止擴張。

付雪海曾經投資經營的加油站,目前工商註冊信息上仍叫“洪洞縣曲亭雪海加油站”。 新京報記者 韓福濤 攝

2007年,付雪海進入曲亭鎮政府成爲一名科員時,還在鎮上辦起一座加油站。工商資料顯示,付雪海是加油站唯一的自然人股東,直到2015年才退出股東之列,投資人變更爲加油站的一名職工。不過,加油站登記的名稱始終沒有變,目前仍叫“洪洞縣曲亭雪海加油站”。

承攬工程也是付雪海商業版圖的重要一環。一審判決書中提到,從2012年至2017年,付雪海以他人的名義,承攬洪洞縣及相鄰霍州市的多條道路改造工程,工程的標的額合計高達6000餘萬元。判決書還記載,2018年,付雪海在擔任洪洞縣住建局局長時,未履行招標手續,以一家公司的名義,承攬洪洞縣住建局發包的汾河洪洞段排污口治理工程,工程最終由審計局審定金額爲1096萬餘元,經鑑定,實際造價僅爲737萬餘元,付雪海通過虛增工程量及造價的方式,僅在這一項工程中,就套取公共財物359萬餘元。

漂白:節節攀升的仕途

忙着賺錢的付雪海,也沒有停止在仕途上的鑽營。

據一名與付雪海關係密切的知情人士透露,付雪海早年賺錢後,在時任侯村村支書的勸說下,進入村委會成爲一名村幹部,之後,他又入了黨,並接任村支書的位置。

2007年,對付雪海來說是最爲關鍵的一年。正是在這一年,他從一名沒有編制的村幹部,正式成爲一名有編制的公職人員。

洪洞縣當地一名官場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通過有關人員違規更改年齡和戶籍信息,付雪海實現身份的“漂白”。由於身份證號碼與年齡相關聯,更改年齡後,付雪海的身份證號碼也隨之變更,“那個時候沒有聯網,檔案保存也不規範,犯罪記錄就查不到了,等於身份一下就‘漂白’了。”

上述信息,也得到另一位知情人士的證實。該知情人士還補充稱,更改年齡一事遠早於2007年,“後來付雪海那個老戶口註銷了,等於改完年齡變成新戶口了。”

新京報記者檢索發現,改年齡的操作在洪洞並非孤例。曾在北京買下109套房的山西煤老闆楊三俊,也是山西洪洞縣人。2013年就有媒體報道稱,在與房地產開發公司打官司的過程中,這位煤老闆的兒子楊文婷就被曝出有兩個身份證,出生年份不同,具體的月份和日期也不一樣,兩個身份證號碼的最後4位數字也完全不同。

洪洞縣曲亭鎮侯村村景。新京報記者 韓福濤 攝

付雪海如何從一名村幹部,搖身一變成爲公職人員?山西當地一名原鄉鎮黨委書記介紹說,早在2007年,山西省就有從優秀村幹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的政策。

洪洞縣當地人士介紹說,付雪海進入曲亭鎮政府工作前,在村委會任職,符合這一政策的招錄範圍。據他所知,當年付雪海也參加了這項針對村幹部的選拔考試,並藉此轉換身份。

新京報記者在臨汾黨建網上找到一份2011年從優秀村(社區)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和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其中提到:報考鄉鎮公務員職位,需是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且必須任現職3年以上。

據一審判決書記載,2007年11月成功轉換身份成爲一名公務員後,付雪海的仕途便進入快車道,在曲亭鎮鎮政府只工作了兩年十個月,2010年9月,付雪海被任命爲洪洞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成爲一名副科級幹部,然後過了兩年九個月,2013年6月付雪海再次迎來機會,調任洪洞縣住建局黨組副書記、洪洞縣房地產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在這個崗位上工作了兩年十個月,2016年4月他升任洪洞縣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成爲一名正科級幹部。這意味着,付雪海在洪洞縣,從一名科員到實職正科級幹部,前後只有八年半的時間。

此後,從2016年到2022年,付雪海一直擔任洪洞縣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還兼任過洪洞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和洪洞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一審判決中披露,付雪海利用職權承攬工程,並且大肆貪污受賄大都發生在這一階段。2022年9月,付雪海調任洪洞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當地官場人士分析稱,雖然只是平調,不過這一崗位“更爲重要”。

落馬:從重處罰獲刑25年

一名與付雪海打過交道的洪洞當地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付雪海升遷之路之所以非常順利,除與其早年經商財力雄厚這個因素有關外,其個人能力上敢打敢衝也是一個原因,“他能幹事,會來事,比如修路遇到釘子戶,別人就弄不成,有些事情就得他辦。”

在一審判決書裏,曾記錄付雪海蔘與拆遷的一件往事:2008年6月,付雪海進入曲亭鎮政府工作的第二年,曲亭鎮因修建客運站需拆除一處違規搭建的簡易庫房,由於與村民王某強多次協商不成,曲亭鎮政府決定進行強拆。

據相關證人證言,當時強拆現場至少有兩名副鎮長在場,不過鎮長邱某點名,讓當時只是科員的付雪海在現場負責,強拆開始後,王某強夫婦先被帶離現場,之後付雪海將阻攔拆遷的王某強的兩名親屬打傷,然後帶人強行拆除了庫房。打傷王某強親屬這件事,後來成爲法院認定付雪海犯故意傷害罪的其中一個犯罪事實。

洪洞縣財政局。付雪海僅在局長任上幹了一年便落馬。 新京報記者 韓福濤 攝

付雪海的財政局局長僅僅幹了一年。2023年9月1日,據清廉臨汾消息,洪洞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付雪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臨汾市紀委監委指定,接受安澤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3年12月,付雪海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4年1月30日,安澤縣人民檢察院以付雪海涉嫌故意傷害罪、貪污罪、受賄罪和串通投標罪,向安澤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其中有關故意傷害罪的指控,除了強拆時打傷別人,還包括持槍傷人。判決書記載,1995年冬季一天晚上,侯村村民田某雙因家庭矛盾,想找時任侯村治保主任的付雪海幫忙,便於凌晨1時來到付雪海家大門口,付雪海聽到狗叫便持槍站在廁所房頂大喊,聽不到回應後便開槍射擊,擊中田某雙的右腿,造成其右腿截肢,構成重傷二級。針對槍支問題,付雪海稱當時花了2000多元從臨汾購買,辦了持槍證。但這次開槍致人重傷,付雪海當時並未受到任何刑事處罰。

今年4月,安澤法院針對付雪海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付雪海之前有多次犯罪前科,應予從重處罰。以故意傷害罪、貪污罪、受賄罪和串通投標罪判處付雪海有期徒刑2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兩百萬元,依法追繳其他違法所得。

據一審判決書記載,法院審理期間因付雪海患有疾病無法出庭,安澤法院曾兩次中止審理這起案件。記者從與付雪海關係緊密的知情人士瞭解到,接受紀委調查後,付雪海查出患有冠心病,主動脈血管堵塞,法院審理期間,付雪海選擇了相對保守的治療方案,未進行手術治療。此外,洪洞縣多人證實,就在付雪海案審理期間,2024年其子付某某被警方帶走,疑因其早年涉嫌參與打架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

針對付雪海擔任公職前的三次犯罪經歷,與付雪海關係密切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1981年,當時只有17歲的付雪海替人放哨盜取糧票,被法院以盜竊罪判刑一年半;第二次被判盜竊罪,是因爲帶領村民外出打工被拖欠工資,付雪海於是實施盜竊。據這位知情人士透露,1983年付雪海所犯流氓罪的受害人,其實是付雪海後來的妻子,當時他們二人還在談戀愛,後來付雪海被認定爲流氓罪,法院再審後定罪免罰。

今年6月底,付雪海的一審判決書開始流傳,其擔任公職前的這三次犯罪記錄,才被廣泛知曉,之後亦有媒體就付雪海是否存在更改年齡,以及曾因盜竊罪、流氓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卻仍被提拔一事聯繫洪洞縣多個部門採訪,不過目前洪洞縣官方尚未就此事進行正式回應。

新京報記者從相關渠道瞭解到,近期洪洞縣官方已經在調查此事,個別與付雪海升遷存在關聯的公職人員,已被相關部門約談。

新京報記者 韓福濤 張建斌

編輯 胡杰 校對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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