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電股東要求前高管賠償超13萬億日元 二審裁決股東敗訴

由 央視財經 發佈於 財經

'25-06-06

△福島第一核電站(資料圖)

當地時間6日,東京高等法院就日本東京電力公司股東因福島第一核電站核事故起訴該公司前經營團隊並要求賠償的訴訟案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了東京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裁定原告敗訴

當地時間2022年7月,日本福島核事故11年後,東京地方法院就東京電力公司部分股東提起的訴訟作出一審判決。

訴訟要求對多位東電原高管進行追責並要求賠償損失。東京地方法院判決認定原告方提起訴訟的5名東電原高管人員中4人負有責任,並判其向股東支付賠償金共計13.3萬億日元,約合人民幣6517億元。

(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王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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