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了!中紀委:這12種行爲將嚴查追責,領導職員一個都逃不掉

由 家常菜日記 發佈於 美食

'25-08-02

近日,中紀委明確指出,將對12種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的行爲進行嚴查追責,無論是領導還是普通職員,只要涉及其中,都難逃紀律的懲處。這一舉措彰顯了中紀委整治違規發放津貼補貼亂象、維護財經紀律和社會公平正義的堅定決心。

首先,自作主張新設項目或繼續發放已取消的補貼是違規行爲。一些單位無視國家規定,自行設立所謂的“創新獎”“辛苦費”等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國家明令取消的補貼。這種行爲嚴重違反了財經紀律,破壞了津貼補貼發放的規範性和統一性。

其次,超標準、超範圍發放津貼補貼也在嚴查之列。不該發放的人員也發放,或者發放的金額超出規定額度,這是對公共資源的浪費和濫用。例如,超標發放交通補助,將本不應享受該補助的人員也納入其中。

再者,普遍發放獎金,不論員工是否有實際功勞,人人都能拿到獎金,這種“喫大鍋飯”的方式違背了獎勵的初衷,也容易滋生不公平現象。

還有一些較爲隱蔽的違規行爲也被納入了嚴查範圍。比如,在發放車補後還繼續報銷交通費,兩頭佔便宜;亂髮加班費,明明員工沒有加班卻造表領取加班費;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違反了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規定;以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實物等形式代替現金髮放津貼補貼,同樣違反了相關規定。

更爲嚴重的是,將執收執罰工作與津貼補貼掛鉤,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發放津貼補貼,這種行爲嚴重擾亂了財政秩序,容易引發權力尋租等問題。同時,違反規定使用工會會費、福利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也是不被允許的。工會會費和福利費等都有其特定的用途,專款必須專用,挪用這些經費發放補貼是對規定的公然違反。

另外,借重大活動籌備或者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現金、有價證券或者與活動無關的實物,如借節日發購物卡、變相發東西等,也屬於違規行爲。

這些違規行爲不僅損害了國家和集體的利益,也破壞了社會公平正義,影響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羣衆心中的形象。從過往的案例來看,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的後果十分嚴重。以廣西玉林爲例,就查處了190多個違規發錢的問題,處理了不少人,有的直接丟了工作。全國每年都有上萬人因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而受到處分,有些人的政治生涯也因此畫上了句號。

中紀委此次對這12種行爲進行嚴查追責,給所有單位和人員敲響了警鐘。無論是領導還是職員,都應該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杜絕違規行爲的發生。各單位要加強內部管理,規範津貼補貼的發放流程,確保每一筆錢都用在刀刃上。同時,廣大幹部職工也要增強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自覺抵制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的行爲,共同維護良好的財經秩序和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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