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干預、輿論的幫助,有可能幫助她們獲得一個全新的精神世界,更有勇氣地面對人生抉擇,也更有底氣地去向家暴一方主張自己的權益和人格
近日,兩名女子在西安市長安醫院被陪診者毆打一事引發關注,經警方證實,其中一名女子李某遭其丈夫毆打,目前男方已被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行政拘留。據報道,施暴男子辛某已在派出所書寫保證書,簽字畫押稱以後不會再有此類情況發生,而李某也出具了諒解書。
但事情似乎沒有就此平息,隨着一些生活細節的曝光,事件還在互聯網上發酵。比如李某遭遇過不止一次的家暴,家屬稱其患上了抑鬱症,甚至有過輕生行爲。但據報道,她爲了孩子不願離婚,“你們不想要兒子,我還想要兒子”。
這也引發了爭議,不少網友表示不理解,甚至對李某惡語相向,“問過孩子了嗎”“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斯德哥爾摩綜合徵”等等,類似言論在留言區隨處可見。
雖然“清官難斷家務事”,但家務事向來又是網絡討論的熱門話題,畢竟這沒有多少專業門檻,人們也可以代入自己的經驗進行判斷。但也正因爲家務事多基於“生活的經驗”,這也註定是千差萬別的,同一敘事很難適配所有情況。
其實在現實裏,因爲顧慮孩子而隱忍不離婚的情況並不罕見。今年7月,法治日報曾經報道過一個離婚案例,其中提到孩子“因父母要離婚而產生抑鬱,甚至到了不願上學的程度”。爲人父母者對於這一狀況有所顧慮,也是人之常情。
而在社會上,對所謂“單親家庭”也會施以異樣的眼光。客觀上,這些其實也構成了一種社會壓力,“單親家庭”的標籤會被一些父母視爲一種婚姻失敗的“懲罰”。
但是,這些並不見得科學,也不是必然的。比如今年5月,青島中院通報青島法院涉未成年子女離婚案件審判工作情況,其中就提到,部分婚姻解體並不必然給孩子帶來心理創傷,父母間的衝突、親子間的疏離纔是創傷根源。
同時,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要求對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爲進行早期預防,引導離婚案件當事人正確處理婚姻自由與維護家庭穩定的關係,關心、關愛未成年子女。
可見,一些家庭的難題並非無解,更科學的應對方式當然也存在,但問題是李某,或者說其他遭遇家暴的女性,她們知不知道呢?這纔是問題的關鍵。
對於遭遇家庭不幸的女性,她們有限的生活經驗和實際狀況,比如對收入來源的考慮、對於男方的精神依賴、缺乏全面的育兒知識等等,是一種侷限,限制了她們做出旁人眼中的“最優選”。但是社會的干預、輿論的幫助,有可能幫助她們獲得一個全新的精神世界,更有勇氣地面對人生抉擇,也更有底氣地去向家暴一方主張自己的權益和人格。
因此,對於“爲孩子不願離婚”的說法,旁觀者們倒也不必一定要口誅筆伐。不妨抱着“瞭解之同情”,嘗試去理解各自的脆弱之處。同時也應當去思考,司法機關、社會機構、民間團體、公共輿論等,可以從哪些方面對類似當事人進行幫助,哪怕就是更多的科普“不要妖魔化單親家庭”也是有益的。
這些不幸的人,面臨的困境並不只屬於個體,但冷嘲熱諷終究無法解決問題,如何形成一種社會的託舉,才更值得探討。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清波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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