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期在基層採訪發現,西部某縣水利、發改、文旅、林草、交通、自然資源等多個職能部門領導均因工作原因身背處分,有的幹部甚至身背多個處分。到了年底,幹部之間甚至相互調侃:“沒有背處分的幹部要請大家喫飯。”像這樣的情況,在基層並不罕見。
有權必有責,失責必問責。這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保障。但一些地方卻將問責當“法寶”,習慣以問責處分來推動工作,導致對基層問責泛化,基層幹部承受較大的任務壓力和問責風險,一些基層幹部揹着處分幹事,“戴罪立功”“負荊前行”現象較爲突出。
對基層問責泛化突出表現爲,出問題的原因不全在基層,甚至不在基層,問責時卻“眼睛向下”。西部某市在督導河湖長制落實情況時,發現某鎮內工廠廢棄設施堵塞河道,影響行洪安全,市級部門立即向鎮裏反饋問題,責令督促整改,鎮裏分管環保工作的負責人因此受到處分。然而,相關問題鄉鎮早在一年前就向上級部門彙報申請過,上級多個職能部門均知情,但沒有行動;鎮裏想處理,但沒錢沒權,導致事情久拖不決,直到被督查整改。
按照相關法律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纔是水資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護主體單位,鄉鎮及時排查上報問題已經履職盡責,在這種情況下,只問責鄉鎮幹部有失公允。一些基層幹部直言,這樣的問責就是給“上面”一個交代,出了問題必須處理人,基層幹部就成了“背鍋俠”。
出現問題就處理基層幹部,看似嚴厲,實際上是官僚主義的體現。少數上級主管部門通過層層下壓工作職能,將一些職責任務轉移給基層,有些職能“要麼在省廳,要麼在基層”,中間部門成爲“二傳手”,導致基層承接許多本不屬於自己的工作,幹了沒功,不幹被罰,陷入“資源權力少、責任任務多”的尷尬處境。這不僅使基層幹部幹事創業沒有“安全感”,有的變得“麻木躺平”,幹部的創新活力和責任擔當也受到影響。有幹部表示,現在的工作“幹得越多,錯得越多”。
有基層幹部認爲,“幹活就犯錯,‘躺平’幹部反而能‘躺贏’”,因爲一旦受到處分,提拔任用會有“影響期”。少數基層幹部因此過分“愛惜羽毛”,面對問題“打太極”“踢皮球”,幹事首先考慮要不要擔責,稍有風險的堅決不幹。有幹部反映,越是在工作中“四面不挨”的“老油條”,越是少犯錯,有機會時反而容易抓住;而因爲幹事背上處分的幹部,可能錯過發展黃金期,逐漸被邊緣化。有幹部坦言,有時哪怕處分不合理,只要影響不是特別大,自己基本不敢申訴,只能“照單全收”。
2024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整治形式主義爲基層減負若干規定》指出,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規範問責、精準問責、慎重問責,真正起到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效果。基層幹部期待,這一規定要求更快落地見效。
首先,明確各部門各層級的工作責任和負責範圍,完善權責分明的問責鏈條,做到精準問責,不能一問責就“眼睛向下”,讓基層背上不該背的處分。建立更加有效的糾錯機制,發現不合理處分時,及時糾正,不讓基層幹部“流汗又流淚”。
其次,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以實幹論英雄、以實績論能力,讓真正能幹事、肯幹事的幹部得到成長進步。建立激勵與約束並重的幹部考覈機制,不能僅通過問責的方式來推動工作,要進一步落實細化“三個區分開來”,給基層幹部創造一個寬鬆有活力的幹事創業環境,讓基層從“負荊前行”到輕裝上陣。(來源:半月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