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面對“美國已同越南達成貿易協議,將對越南商品徵收20%關稅,對經越南輸美商品徵收40%關稅。這將影響途經越南的中國商品。外交部對此有何評論?”的問題,外交部發言人毛寧表示,中方一貫主張各方通過平等對話協商解決經貿分歧,同時有關談判和協議不應針對或損害第三方利益。
如何理解上述40%關稅?北京廣問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管健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如果一批原本來自第三國的產品在越南僅進行輕微加工或轉運後貼上越南原產地標籤再進入美國,這些商品將被視作“轉運貨物”而適用40%的更高關稅,該條款意在強化美國在關稅徵收時對供應鏈和產地規則遵守情況的監管。
據央視新聞報道,美國總統特朗普於美東時間7月2日在社交媒體“真實社交”上發文透露,越南已同意對美國“完全開放市場”,美國企業能以零關稅向越南銷售產品。管健提示,考慮到越南是《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成員國,上述能夠零關稅進入越南的美國產品有可能以“越南原產”身份再出口至中國或其他RCEP國家,削弱關稅壁壘。

如何理解40%轉運關稅
特朗普在社交媒體上表示:“越南將對運往我國境內的所有商品向美國支付20%的關稅,對轉運商品(any Transshipping)支付40%的關稅。”據第一財經記者查閱,“轉運(transshipping)”這種描述並不常見。
管健稱,這並不是一個專業的國際貿易詞語,其關鍵判斷點在增值率、原產地等問題上。
他進一步解釋,該轉運不是簡單的轉運,是商品改變了原產地,至少通過簡單加工等拿了越南的原產地的產品,然後再運到美國去。
“但是,從反規避角度而言,該類產品的增值率在各方面可能都還不夠,所以把它定義爲一種轉運產品。這種‘轉運’和我們通常理解的把貨運到越南然後通過轉口出口,是兩個概念。”他解釋道,因爲“如果沒有獲得越南的原產地證的話,實際上原產地證還是中國,要適用中國稅率。”
通俗地來講,該類轉運產品就是增值不夠/簡單加工,隨後改變原產地,以求達到“出口稅率可能可以更低的效果”。管健解釋道,假設一個產品的零部件原材料大量來自其他國家,“在越南進行簡單的組裝行爲,在越南的原產地規則裏,是可以拿到越南的原產地證,但這種行爲在美方看來,實際上就是把該國產品都拿到越南簡單加工隨後轉運到美國。”
他稱,根據目前所看到的一些報道和資料,最終該規則還是跟成分比例有關,譬如一個產品的組成部分如果絕大部分來自於越南,就可以享受更低稅率優惠,“根據一些報道,如果完全在越南本地生產製造的商品,有些產品可能可享受統一10%的最低稅率。雖然這一機制的具體實施細節尚不清楚,但表明協議中確實存在對原產地給予一定優惠的安排。”
實際上,考慮到越南的許多產業具有明顯“兩頭在外”的特徵,究竟如何落實該條款仍然成疑。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越南方面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越南吸引外國直接投資(FDI)總額達215.1億美元,同比增長32.6%,是自2009年以來同期最高水平。越南財政部國家統計局5日發佈的數據顯示,今年第二季度越南的國內生產總值(GDP)同比增長7.96%,是自2022年以來的最高增速。
越南對美零關稅意味着什麼
如前所述,據報道,越南還對美方作出對美國完全開放市場以及美國企業能以零關稅向越南銷售產品的承諾,這意味着零關稅進入越南的美國產品有可能再出口至其他RCEP國家,削弱關稅壁壘。
對於美國來說,“這可能不是成心談出來的,這可能是一個意外的收穫。”管健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是除直接關稅安排外,本輪美越關稅協議中最具結構性影響的部分之一,是越南對美國產品實施零關稅及取消主要非關稅壁壘的承諾。
“這一條款不僅具有雙邊意義,在區域層面也將產生溢出效應。”管健表示,若如此,這對中國本土同類產品可能形成競爭壓力,擠壓中國產品在RCEP區域內的市場空間。
根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的數據,美國2024年自越南進口的商品貿易總額逾1360億美元,對越南的商品出口額約130億美元。
還會有哪些變化和影響
管健稱,在貿易摩擦升級的背景下,一些中國企業可能面對更高的出口成本和不確定性。他解釋道:“從供應鏈的角度看,該協議可能改變部分產業鏈佈局。此次協議推出後,越南作爲替代基地的關稅優勢被削弱:在越南生產的商品即使享有原產地優惠,也至少需要繳納10%的關稅,遠高於此前的5%或10%的基準稅率。這意味着一些成本敏感的訂單可能重新評估是否留在越南。”
他說,此前,一些企業出口至美國的商品常藉助越南轉運,新政後此類渠道將面臨40%的高額關稅,而非原本設定的針對越南產品的20%稅率或更低稅率,這無疑提高了這些商品的成本。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何詠前此前在例行記者會上回答相關提問時也表示,中方注意到相關情況,正在開展評估。中方的立場是一貫的,我們樂見各方通過平等磋商解決與美方經貿分歧,但堅決反對任何一方以犧牲中方利益爲手段達成交易,如果出現這樣情況,中方將堅決予以反制,維護自身正當權益。
管健對記者表示,美方此前在這方面進行過針對東南亞國家的反規避調查、反逃稅調查,就是針對東南亞國家,使用了很多執法手段,現在使用的所謂“對等關稅”實際上是在做法上更普遍化一些。
之前很多中企出海時,“我們給他們的建議是老老實實在當地將供應鏈做得更多元化一點。”管健說,在近期美方的對外關稅談判中,對越南的這種40%轉運關稅的模式大概率有可能成爲一個標準模版。
(本文來自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