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闢謠|沒簽勞動合同就沒有勞動關係?

由 頭條闢謠 發佈於 熱點

'26-02-04

來源: 中國互聯網聯合闢謠平臺

謠 言 沒簽勞動合同就沒有勞動關係

真相: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那麼如果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闢 謠 網傳“廣東茂名高速路多車連撞致三人死亡”系謠言

詳情:2月1日晚間,廣東省中陽信高速茂名段古丁出口附近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擁堵。在社交平臺上,有網民稱該事故中“20幾臺車追尾,死了3個”。2月2日,當地有關部門反映,網傳信息不實,沒有人員在該事故中死亡。

科 普 立春的“立”,意味着什麼?

詳情:今年2月4日是立春節氣。《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記載:“立,建始也”,“立”即“開始”之意。那麼,立春的“立”,意味着怎樣的開始?立春是春季的第一個節氣,也是二十四節氣之首。立春是以太陽在黃道的運行位置爲判定標準的自然節氣,日期大約在公曆2月3日至5日之間。太陽在天球上的週年視運動軌跡叫黃道,太陽沿黃道運行一週共360度,每“走過”15度,即迎來一個新節氣。當太陽運行至黃經315度時,對應的節氣就是立春。立春有三候:一候東風解凍,二候蟄蟲始振,三候魚陟負冰。立春時節,東風和煦,蟄蟲甦醒,冰雪消融,立春意味着草木萌發、萬象更新,是大自然生機勃勃的象徵。一年之計在於春。自古以來,立春就是農事活動的重要時間節點,預示着春耕的忙碌快要開始,因此古人相當重視立春,還有“鞭打春牛”等習俗。當然,立春只是“向暖”,並不意味着達到氣象學上的入春標準,各地農事活動還需應時而動、因地制宜。

春節將近,也許有人會有疑問,春節與立春都有“開始”和“迎春”之意,它們有何不同?立春是季節意義上的開始,而春節則是農曆紀年裏一年的開始,農曆春節在立春前或立春後均有可能。由於我國農曆紀年採用“十九年七閏”的法則,即每隔2年到3年,就增加1個月,即“閏月”,於是,一個農曆年中可能包含兩個立春,或者有完全遇不上立春的情況。立春,承載着中國人對自然與生命節律的洞察與思考,更是播撒希望、奔赴新程的美好開端。

通 報 國家廣電總局:近2.3萬條AI魔改視頻被處理、100餘個違規賬號被處置!

詳情:按照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工作部署,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爲期一個月的“AI魔改”視頻專項治理工作,重點清理基於四大名著、歷史題材、革命題材、英模人物等電視劇作品進行“AI魔改”的違規視頻,並同步清理各類邪典動畫。專項治理工作啓動以來,各主要網絡視聽平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強化排查處置,抓好落實整改,查處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確保治理取得實效。在專項治理期間,累計清理相關違規視頻近23000條、處置違規賬號100餘個。後續,國家廣電總局將持續開展“AI魔改”視頻治理工作,構建常態化、制度化的長效機制,堅持標本兼治,督導各網絡視聽平臺進一步深化主體責任,持續營造健康的網絡視聽空間。

通 報 河南商丘警方公佈4起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詳情:今年以來,河南省商丘市公安機關按照“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工作部署,聚焦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網絡謠言突出違法犯罪,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整治相結合,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的嚴打高壓態勢,切實維護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現公佈4起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一、睢縣張某娥編造“人販子偷小孩”網絡謠言案

2026年1月6日,張某娥(女,58歲)爲博取關注、吸引流量,編造發佈“現在偷小孩的太猖狂了!光天化日”的虛假視頻信息,引發社會關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公安機關依法調查,張某娥對違法行爲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張某娥予以行政處罰。

二、夏邑縣陸某魁編造“詐騙團伙流竄作案”網絡謠言案

2025年11月11日,陸某魁(男,33歲)爲博取關注、吸引流量,編造發佈“近期詐騙團伙來到夏邑縣了,注意安全夏邑縣周邊有團伙作案”的虛假視頻信息,引發社會關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公安機關依法調查,陸某魁對違法行爲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對陸某魁予以行政處罰。

三、虞城縣張某作編造“黑衣女子偷手機”網絡謠言案

2025年8月27日,張某作(男,48歲)爲博取關注、吸引流量,以擺拍方式編造發佈“黃冢鎮某超市一黑衣女子偷手機”的虛假視頻信息,引發社會關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公安機關依法調查,張某作對違法行爲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張某作予以行政處罰。

四、柘城縣張某傑編造“河南商丘地區地震”網絡謠言案

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16日,張某傑(男,55歲)爲博取關注、吸引流量,多次編造發佈“河南商丘、周口等地區發生地震”的虛假視頻信息,引發社會關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公安機關依法調查,張某傑對違法行爲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張某傑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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