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孩子爲啥越來越累?讓父母崩潰的4大雷區,你中招了嗎?

由 婚姻與家庭親子營 發佈於 親子

'25-07-22

本期專家

蘭海

家庭教育專家,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會理事,德國慕尼黑大學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學碩士,22年一線實踐經驗,擅長教育規劃及家庭教育的研究與實踐,《超級育兒師》《放學後》等欄目特邀專家,出版《蘭海成長教育公開課》《蘭海說成長》《孩子需要什麼》《我們一起讀懂孩子》等。

01

現在的家長爲什麼會這麼累?


做家庭教育這麼多年,接觸了不少父母,我發現很多人都在說自己特別累,有種強烈的疲憊感。這種疲憊感來自哪兒呢?


最常見的就是陪孩子寫作業,勞心又勞力,甚至還有父母累出了心臟病。不排除學校佈置的任務多,但有一點也是不容忽視的,那就是父母的心態。有些父母希望孩子按自己的要求去做,比如寫作業不能開小差,錯了的題不能再錯第二次,等等,否則很生氣。


當父母把精力集中在這些細枝末節上時,註定會累到吐血,因爲在孩子的成長路上,這樣的問題多如牛毛,且避無可避。還有些父母覺得學習是家庭教育的核心,比如這次考94分,下次必須考100分,否則就給孩子各種施壓。


當父母把家庭教育狹隘地理解爲學習或只是學習這個階段時,就必然會糾結於很具體的任務,任務永無止境,疲憊永不停歇。


還有一種是付出感,這件事把父母給累着了。不少父母覺得,家庭教育就是讓孩子成長,帶着孩子學這個學那個,每天往返於各種補習班、培訓班,孩子心累,父母身累。有些父母意識到自己也需要成長,開始給自己報各種班——“孩子學習動力不足,父母該怎麼辦?”“孩子不愛溝通,父母該怎麼辦?”


總之,孩子出了狀況,板子都打在了父母身上。你會發現,成長永遠都是單方面的。這種單方面的成長很容易讓關係變味,父母覺得委屈,孩子覺得壓抑,疲憊感爆棚。


不管是哪種累,都存在一個共同的問題:父母和孩子的關係是不平等的。父母要求孩子聽自己的話、按自己的要求去做,父母是管理者,孩子則是被管理者,是上下級的關係。如果孩子一直是被父母管着的,心中自然有怨氣和不滿,和父母的關係也很容易敵對。


父母覺得自己在百忙之中陪孩子上各種班,爲孩子聽各種課,父母是付出者,孩子則是收穫者,成了供養關係。如果父母一直處在付出、犧牲的狀態,必然會覺得辛苦和委屈,就會對孩子提出更多的要求和期待。


關係出現了狀況,就必然衍生出更多的問題。



02

打破家庭教育的誤區


實際上,父母和孩子之間本不必如此劍拔弩張。解決這個問題的核心在於,我們要正確理解家庭教育的內涵。


首先,不要把家庭教育狹隘化。一方面,家庭教育不只是學習。我們要培養的是一個人,一個有能力獨立生存、擁有自己生活的人。


另一方面,家庭教育也不是一個短期的過程。當孩子離開學校後,就會涉及反哺父母等問題,這依然是家庭教育的範疇,是一輩子的事。


知道了這一點,父母就可以掌握一個大的教育原則:眼高手低。“眼高”指的是要看得長遠,即孩子是否能夠擁有過好一生的能力。這樣,我們就不會糾結於眼下的一分一毫,比如今天考94分,明天考96分,問題不在於這兩分,而在於孩子是用什麼方式做到的。


“手低”則是要實實在在地去做,每一天都踏踏實實地和孩子互動,以此來和孩子建立一個長期、良好的互動關係。這樣,我們在遇到問題時,不會動不動就做出破壞關係的行爲。


其次,家庭教育的目標是讓每個家庭成員都獲得成長,而不是爲了某一個人。比如父母要讀很多書、聽很多課,不只是讓孩子受益,也給父母帶來收穫。


很多家長告訴我,自從開始關注孩子的感受以後,自己和同事的關係也變好了。再比如,教父母如何提升孩子的學習動力等,是否也要從孩子的視角出發:“學習動力不足,我該怎麼辦?”當父母和孩子都能夠感受到獲得感時,疲憊感自然會減少。


當我們把家庭教育看成一個長期的過程,定位在讓每個家庭成員都能夠獲得成長時,自然就會把關係捋順了,既不是上下級的關係,也不是供養關係,而是合作關係,即爲了達到共同的目標,我們一起努力,合作共贏。



03

專家建議:

父母要做孩子的合夥人


那麼,要怎麼合作呢?在不同的年齡階段,合作方式也是不同的。


第一個階段是0~6歲,合作方式爲“手把手”。父母是成年人,能力特徵、生理發育基本趨於穩定。但是,作爲一個剛剛來到這個世界上的小生命,孩子在生理、心理發育上都處在初始階段,所有的東西對他來說都是第一次。而且,喝奶、喫飯、走路、說話等,幾乎90%的第一次都是在0到6歲發生的。所以,在這個階段,父母應該手把手地教孩子。


第二個階段是6~12歲,合作方式爲“一起走”。孩子進入學校,具備了一定的自理能力,喫飯、運動這些都不是他的第一次了,父母就可以比手把手稍微放開一點兒。但是,孩子遇到的學習、時間規劃等問題還是人生第一次,這些能力還不成熟。


父母需要去了解孩子在學校裏的狀況、新的需求,併爲孩子提供必要的幫助,從彎下腰和孩子說話到和孩子手牽着手並排往前走。


第三個階段是青春期,合作方式爲“放開手”。孩子在生理、能力上已經趨於成熟,渴望自己能夠爲自己做主,內心是反權威的。父母應該放開手,讓孩子在一個相對安全的環境裏面,獨自去體會屬於他的成功和失敗。


第四個階段是進入大學後,合作方式爲“看他走”。孩子進入大學,父母就應該看着他尋找自己的人生,組建自己的家庭,擁有自己的孩子,等等。就像一位作家所寫的那樣:父母子女一場,就是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


以上4個階段是根據孩子的年齡、生理發展、心理需求等進行劃分的,只有掌握了科學知識,瞭解自己和孩子的站位分別是什麼,才能夠更好地進行合作。



來源:《婚姻與家庭》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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