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求人幫忙要學會幫別人“脫罪”
有時候,別人不幫你,並不是別人沒有能力或者不願意幫你,而是幫忙存在風險和隱患。
鑑於此,要想得到別人的幫助和支持,很多時候說明你的事情合規,並提供必要的依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你只有把你的事情說清楚了,別人才能分析潛在的風險和隱患,並準確判斷能不能幫以及怎麼幫,然後你才能最大程度地得到別人的幫助。
現在的幫忙或辦事,幫的都是順水人情,辦的都是處於邊緣地帶可左可右的事情。
那種明顯破壞規矩或者違反流程的事情,幾乎沒有人會願意幫忙,因爲潛在風險太大了。
所以,你在提出你的請求之前,就要有一個基本的分析,看會給別人帶去多大的麻煩,如果以別人視角風險和隱患比較大,那作爲求人辦事的你,最好還是不要提出幫忙的請求。
也就是說,不具備條件的時候,不要貿然提出請求,或者說要儘可能地創造條件,讓別人方便或者願意來幫你。比如,有些事情你要主動打破規矩去承擔風險,以求成事,而不是問別人能不能這樣幹,讓別人去承擔破壞規矩的風險。
當然,幫別人“脫罪”只是第一步,你還需要提供資源以及事後感謝,這樣才能謀事成事。
02 規則只是下限,人情纔是上限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明明是符合規則的事情,但就是推不動或辦不成。
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大概率是卡在了參與流程(環節)的人身上。他給你辦跟好好給你辦,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他幫你辦了跟幫你辦好,也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也許規則和流程上,他確實應該配合你,但結果上他卻能夠讓你不如意或者返工。
可見,不是所有符合規則的事情,都一定能辦成,特別是當你忽視了人這個核心因素時。
也就是說,要想最大程度地謀事成事,規則和人情都不能忽視,兩者兼顧才能水到渠成。
我一直都提倡:在職場上混,一定要多跟領導走動,因爲規則雖然是死的,但是如何解讀規則卻是活的。在很多事情上,如果領導對你有好感或者想要關照你,那你將事半功倍。
說實話,在職場和社會上,不搞人際關係行嗎?現實是,不管在哪裏,不搞人際關係都會寸步難行,而且越往上走越是如此。有人總結了一句話就很深刻,懂人情搞關係的最大目的,其實就是爲了有效規避人性中的“惡”,確保事情能夠按照規則運行。
規則永遠都是死的,而人卻是活的,甚至很多時候人也會嚴重影響規則,這就是現實。
03 服從於單位規則,還是服從於領導
服從於單位規則與服從於領導個人,有時候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一定要區別開來看待。
在現實中,很多單位的悖論往往在於,你越是服從於所謂的規則,領導可能就會認爲你不是那麼服從於他,因爲規則是單位的規則,並不是他個人的規則,如果你通過規則就能夠達成目的並得到你想要的,那他還如何展示權力和權威,還如何實現掌控。
說實話,很多領導其實並不是很在乎單位的規則,他們更在乎自身的利益是否能夠實現。
就像很多時候強調要遵守規則的是領導,而破壞規則的也是領導,規則只是領導的手段。
也就是說,有些事情你不能只看是否符合規則,還要看領導的考慮和意向。一味地恪守規則,領導肯定會說你不夠靈活,一味地聽領導的,那你也要出問題,兩者需要把握和兼顧。
一般來說,細小的無傷大雅的事情,可以多靈活一些,因爲即便出了問題也不會有什麼大的影響。而對於那些涉及原則、底線以及敏感利益的事情,則要多一些審慎和小心,因爲一旦出了問題,勢必會追責問責,這時候就不能輕易靈活了。
總之,與領導相處,既是一個靈活變通的事情,也是一個堅守底線的事情,需要權衡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