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一則關於吉林省長春市一對新人在辦理結婚登記時被錯發離婚證的消息引發關注。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解釋,事發中午時段,“由於工作人員少再加上業務繁忙,在蓋章環節不慎將結婚證與離婚證混淆,導致錯發。”工作人員表示,發生錯誤後,辦證人員已當場向新人道歉,並給新人更換了正確的結婚證。


離婚證上蓋着“婚姻登記專用”章
“說一千道一萬是我們工作人員的問題。”對於此次疏忽,民政局工作人員再次向新人表達歉意,並表示將加強管理。
據悉,涉事新人已領到正確結婚證。汽開區民政局方面對網友和媒體監督表示感謝,並承諾在未來工作中提升服務細緻度。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王煜鑫 編輯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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