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6日,香港特區政府發佈新聞公報,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簡稱“國安處”)當天在赤柱監獄拘捕一名28歲男子。
雖然國安處沒有言明該名男子叫什麼,但多家港媒消息很快便報道,被捕男子爲反中亂港頭目黃之鋒。
黃之鋒這個人,相信不用我太多介紹。
亂港風波中,這貨作爲美國搞亂香港的代理人,是風頭最勁的幾人之一,下獄自是罪有應得。
遺憾的是,黃之鋒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僅被判囚4年8個月。
我算了一下,從被捕時的2020年9月24日算,他很快就能逃出生天。
這一次“獄中獄”,很好地彌補了判囚時間過短的遺憾。
特區政府的新聞公報指出,這名男子涉嫌違反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爲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俗稱“洗黑錢”)。
公報透露,國安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審,以待警方做進一步調查,被告無保釋申請。
英國媒體BBC中文頻道不無“關心”地表示,黃之鋒如果被判有罪,將面臨最高終身監禁。

借BBC吉言,這傢伙一定會被判終身監禁,把牢底坐穿。
亂港師爺戴耀庭曾說過,有案底的人生更精彩,他與黃之鋒的人生正在精彩。
我相信,全中國人民都希望他們的人生一直這樣精彩,各美其美。
調侃歸調侃,說回到那些被抓進監獄的亂港分子。
在當年“黃屍法官”橫行的司法環境中,很多亂港分子判罰實在太輕,這個漏洞很有必要補上。
黃之鋒這次“獄中獄”,很好地提醒了我們,對過去那些亂港分子的追訴不應有窮期。
亂港頭目自然不能放過,那些從輕發落的小嘍囉同樣不能錯過。
大家不要覺得,我們寬宏大量他們就會幡然醒悟。原諒他們是監獄的事,我們要做的是把他們摁進監獄中。
記得沈逸教授說過,香港、臺灣都成爲過殖民地,他們的想法與我們完全不一樣。
有血性的臺灣人、香港人,大多在殖民地時期被殺掉了,剩下的大多數都是“土殖”。
多數“土殖”,都是以殖民地主子爲尊,殖民者在他們心中打下的“思想鋼印”,需要我們複製殖民者的那套辦法,才能徹底洗清。
掌握了這些“土殖”習性,治理他們就不會太困難。
以臺灣爲例,我一直的觀點就是,大軍平臺後,殺一批、抓一批、流放到大西北種樹的一批,保準短時間內就能扭轉局面。再經過兩三代人的教育,保準個個都是根正苗紅的接班人。
沒有雷霆手段的同胞情、兄弟愛,只會讓“土殖”們誤以爲是軟弱無能。
剛剛發生在香港的一條新聞,也很好地說明了這個問題。
據澳門月刊6月3日報道,一個內地家長帶孩子在香港旅遊時,因說普通話遭到出租車司機歧視、繞路。由於鎖車時間過久,差點釀成嚴重後果。

對這條新聞,我們也要辯證地看。
今天的香港,像這種光明正大地歧視內地人的蠢行並不算普遍,大家也不用過多擔憂,該去香港的還得去,那是我們的土地,不能因爲有幾隻蟑螂就害怕去。
但是,我們從這條新聞中可以看出,香港的治理任重而道遠。
香港迴歸後,由於我們對殖民烙印清理不及時,很多港人被別有用心之人不斷洗腦,形成仇中、反中的意識形態。這種有毒思想入腦,一時半刻是別想清理乾淨。
我相信,如果不能一直保持高壓態勢,稍有鬆懈就會反彈。
借黃之鋒等亂港分子的判決,我們要用雷霆手段教育所有人,亂港必被抓,被抓必重判。
香港迴歸的教訓,相信能夠成爲我們治理臺灣的重要經驗。
初始即嚴、一嚴到底,沒有什麼治理不好的殖民地,也不會有鬧分裂的“土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