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財經《經濟信息聯播》)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了解到,爲提升資本項目開放水平,滿足企業跨境運營資金合理需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聯合發佈《關於印發的通知》,進一步支持和規範境內企業開展境外放款業務。

本次新規的主要內容包括:統一境內企業人民幣和外幣境外放款業務辦理規定,便利企業基於生產經營融資需要合理開展境外放款業務;此外,新規將境內企業境外放款宏觀審慎調節係數由0.5上調至0.6,整體提高境外放款餘額上限。

中金公司研究部外匯研究首席分析師 李劉陽:新規從多個方面簡化和統籌了境內企業跨境放款的流程,支持本外幣多筆共用一戶,擴大跨境放款額度、刪除了提前還款、利率和期限等細項規定。這一方面賦予了中資跨國企業跨境資金調撥更大的自主權和定價權,另一方面也令跨境資金調撥更加集中化,降低了企業的財務維護成本。

中銀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 管濤:(新規)按照相同業務相同規則的本外幣一體化管理思路,統一併完善本外幣境外放款政策。支持“走出去”企業在境外放款餘額上限內申請辦理境外放款業務,不用逐筆審批,這將爲跨境融資營造穩定可預期的政策環境,更好滿足了“走出去”企業真實合理的生產經營融資需求,發揮跨境金融業務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

記者注意到,本次新規還有一大要點爲將境內企業境外放款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框架,明確了境內銀行、企業辦理境外放款業務有關信息的報送義務,切實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

中銀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 管濤:境內企業境外放款將被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框架,境外放款餘額的上限將與其所有者權益掛鉤,鼓勵優先使用人民幣開展境外放款。更好統籌推進了人民幣國際化和資本項目高水平開放。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國際收支形勢和國家宏觀調控的要求,適時調整宏觀審慎調節係數,維護跨境資金的有序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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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令文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