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的百年間中國飽受列強欺壓被迫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損失了大量領土、揹負了沉重賠款、喪失了諸多主權。以前我們提起不平等條約可能首先會想起英、法、美、俄、德這些列強國家,可事實上有一些你可能都想不到的小國也曾趁機與中國簽訂了不平等條約。比如尼泊爾就是這樣一個國家。今天的尼泊爾是一個國土面積約14.7萬平方公里、人口3000多萬的內陸山地小國。
尼泊爾位於中印邊境喜馬拉雅山麓:東、南、西三面都被印度領土包圍,北面與中國西藏地區接壤。如今的尼泊爾從經濟上看是全球最不發達國家之一,從軍力上看只有10萬人的現役部隊。今天的尼泊爾無論怎樣看都像是一個人畜無害不具備任何威脅性的國家。殊不知歷史上的尼泊爾也曾是一方小霸。位於喜馬拉雅山麓的尼泊爾領土多爲貧瘠山地,所以很自然就把南方富饒的恆河平原當成劫掠的對象。
古代印度四分五裂的格局削弱了其防禦力量,所以在當時尼泊爾人幾乎把劫掠南方的恆河平原作爲發家致富的手段:我國唐代時期尼泊爾就多次與崛起於西藏地區的吐蕃王朝一同劫掠過恆河平原。尼泊爾人在長期的劫掠戰爭中養成了驍勇善戰的民族性格。時至今日由尼泊爾人組成的廓爾喀僱傭兵團是世界聞名的外籍僱傭兵團之一。18世紀廓爾喀部族統一尼泊爾建立了沙阿王朝。這個王朝入侵鄰國錫金、向南劫掠恆河流域使疆域一度擴張至從如今的克什米爾到錫金。
廓爾喀王國經過這番擴張之後的地盤足足相當於如今尼泊爾領土面積的兩倍。廓爾喀人作爲一個驍勇善戰的戰鬥民族在當時打遍南亞無敵手。境內多高山的廓爾喀地狹人稠。廓爾喀的土地資源很難供養國內民族的生活自給,所以迫切需要向周邊地區擴張領土。廓爾喀人的驍勇善戰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被這種生活狀態逼出來的。廓爾喀人一方面劫掠南方的印度土邦,一方面與中國西藏地方政府保持着貿易往來。
廓爾喀通過與西藏的貿易換取食鹽、茶葉等生活必需物資。在廓爾喀與西藏的貿易中使用的是廓爾喀人鑄造的貨幣。當時中國內地的貨幣並未能在西藏地區流通,而西藏地方政府又沒掌握鑄幣技術。當時藏人在與廓爾喀人的貿易中都是把白銀交給廓爾喀人。廓爾喀人會把這些白銀鑄造成銀幣,然後再把銀幣拿回到西藏市面上流通。廓爾喀人在鑄造銀幣時往往會往裏面摻雜銅、鉛不值錢的金屬。這種以次充好的行爲實際上相當於變相掠奪西藏的財富。
由於西藏人自己不會鑄幣,所以只好對這種行爲睜隻眼閉隻眼。公元1785年藏傳佛教噶瑪噶舉紅帽系第十世活佛確朱嘉措因爲同當時實際執掌西藏政教事務的格魯派達賴、班禪政權之間的糾紛外逃廓爾喀。廓爾喀的地理位置使其自古以來就同時受到印度文化和中國藏區文化的雙重影響:當時廓爾喀人主要信仰印度教和藏傳佛教。表面上廓爾喀人的宗教信仰和中國西藏有相同之處,然而藏傳佛教內部其實存在諸多派系。
藏傳佛教中的寧瑪派又被稱爲紅教,噶舉派又被稱爲白教,薩迦派被稱爲花教,格魯派則俗稱爲黃教。18世紀執掌西藏政教事務的達賴、班禪政權信奉的是藏傳佛教格魯派,然而廓爾喀人所信奉的藏傳佛教主要是紅教。當紅帽系的活佛確朱嘉措叛逃入境時尊崇紅教的廓爾喀王室自然就收留了他。確朱嘉措出於同黃教的矛盾就煽動廓爾喀人發兵入侵西藏。廓爾喀在得到確朱嘉措提供的藏軍兵力部署等情報後決心入侵西藏。
1788年五月廓爾喀致書西藏地方政府稱:“西藏境內所用的銀錢都是我們廓爾喀鎔鑄的。現在我們鑄造了一種新錢,所以原來的舊錢就不再流通了。希望西藏方面儘快拿舊錢來兌換新錢”。可廓爾喀要求西藏方面用兩枚舊錢兌換一枚新錢。這相當於一下掠奪了西藏一半的財富。這邊西藏方面還沒來得及回覆,那邊廓爾喀人又進一步提出了領土訴求:他們聲稱西藏與廓爾喀接壤地區的聶拉木、濟嚨這兩個地方是廓爾喀的。如果西藏方面對此有異議可以派人前來理論。
西藏地方政府回應稱:新鑄之錢數量甚少不足以流通,所以仍將新舊銀錢混用;聶拉木、濟嚨兩處都系西藏地方,雙方並無疑議。西藏地方政府在闡明自己立場的同時還是約定待天氣轉涼之後可以派人與廓爾喀方面進一步協商。當時西藏地方政府認爲這不過是雙方在貿易和邊境問題上的一次正常協商而已。西藏地方政府並沒預計到廓爾喀人會訴諸武力這種可能性,也並不覺得這件事值得驚動中央,所以西藏地方政府並未將此事告知清政府派駐在西藏的駐藏大臣。
由始至終西藏地方政府一直是自行與廓爾喀方面交涉。事實上這時廓爾喀已決心入侵西藏。所謂的交涉談判不過是爲掩蓋戰爭準備釋放的煙霧彈。當廓爾喀方面收到西藏地方政府的回覆之後隨即指責西藏對廓爾喀貨物任意加收稅項、西藏人在販往廓爾喀的食鹽中摻土。廓爾喀方面以這兩條爲由發動了入侵西藏的戰爭:1788年六月喀爾廓出動了一支3000人的軍隊向聶拉木、濟嚨兩個有爭議的地區發起進攻。
喀爾廓人很快就佔領了這兩個地區,隨後開始圍攻協噶爾宗。按說廓爾喀這樣一個彈丸小國和清王朝的實力完全不在一個量級上。可西藏地廣人稀的環境意味着需要防守的地方很多、能用於駐守的兵力卻很少。當時西藏駐有清軍500人、藏兵1600人、臺站兵1300人。這些兵力全加起來也只比喀爾廓方面出動的軍隊多400人而已。喀爾廓作爲進攻一方可以集中優勢兵力任意攻擊某個地方,相比之下防守方需要守衛的面積就太大了。
區區3400人的兵力平攤在西藏偌大的面積上之後平均每個地方所能駐守的兵力就相當有限了。喀爾廓人完全可以集中優勢兵力將中國軍隊在西藏的據點逐個擊破。很顯然只靠西藏的3400駐軍根本不足以應對戰爭,那麼就只能從內地增調部隊馳援了。清政府不僅要從內地調兵入藏作戰,而且部隊的軍餉糧草也必須從內地調運。要知道高海拔的西藏地區的交通條件直到新中國成立後隨着青藏公路、川藏公路、青藏鐵路等工程的竣工纔得到改善。
在當年的交通條件下從內地往西藏調兵調物資可想而知會有多難。如果按當時的軍需則例規定支付工錢、口糧、煙茶,那麼每運米1石需要花費39兩9錢白銀。交通條件的制約使大舉調兵成爲了不可能的事。儘管清王朝的軍隊總數遠遠多於喀爾廓這個彈丸小國,然而能實際投入西藏前線的兵力並不見得就比喀爾廓人多。要指望靠人海戰術打贏這場戰爭是不可能的。對喀爾廓的戰爭只能是精兵對決。
廓爾喀入侵西藏一個月後清軍的反擊開始了。清廷從四川抽調了滿、漢、藏兵4000餘人前往西藏增援。廓爾喀方面得知四川方面的清軍入藏作戰就主動撤兵了。當四川方面的援軍趕到前線時卻被西藏地方政府和駐藏大臣告知戰爭已結束、雙方已議和。清軍在沒損失一兵一卒的情況下兵不血刃收復了全部失地,然而在隨後的議和談判中雙方竟達成了“許銀贖地”的屈辱條件:西藏地方政府每年向廓爾喀支付1500兩白銀作爲贖回爭議地區的費用。
事實上清軍所謂的勝仗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因爲廓爾喀方面其實是主動撤兵的。廓爾喀方面已摸清了清軍的虛實:他們知道西藏的駐軍完全不是自己的對手,然而內地的軍隊又無法在西藏長期駐紮。當他們得知內地的援軍趕到時就主動撤兵以保存實力,然而在隨後的談判中他們又大肆訛詐了西藏地方政府一把。廓爾喀人知道只要內地的軍隊一撤走就意味着西藏地方政府再沒和自己談條件的資本。
如果不把廓爾喀打疼,不打不出“幾十年的和平”來,那麼廓爾喀就會不斷騷擾邊境:每當朝廷大軍增援時他們就主動撤兵,而一旦內地的援軍撤走之後他們就再次入侵。清王朝要想維護領土完整就必須打到對方的領土上,因爲只有這樣沉重的打擊纔可能換來數十年的和平。可當時西藏地方政府和駐藏大臣卻沒向中央告知許銀贖地的細節。他們只是宣稱自己統兵有方、將士英勇纔打退了廓爾喀軍隊。
遠在京城的乾隆皇帝根本就不知道事情的真相,還一門心思以爲是真把廓爾喀給打跑了,所以就把增援前線的軍隊又調回了四川。1790年十月廓爾喀方面派人到西藏索要西藏地方政府在和約中承諾的贖地銀。恰逢此時西藏地方政府換了新的領導人:新的主政官員拒絕承認前任簽訂的條約。達賴喇嘛還派人到邊境上放言:廓爾喀既已成爲大清屬國,那麼就不該照前約索要贖地銀兩。廓爾喀使節又改口要求清廷賞給廓爾喀王俸祿、土地。
廓爾喀不再使用比較難聽的贖地銀這樣的名義,而用俸祿的名義向朝廷要錢表示在名義上廓爾喀王承認自己是清廷的藩屬。這是爲了給清政府面子,但在實際上不過是換了個名頭要錢。駐藏大臣普福再次駁回了廓爾喀使節這一要求。廓爾喀使節一事無成回去後把情況一五一十告訴給了廓爾喀攝政王巴哈杜爾·沙阿。這時巴哈杜爾·沙阿也感到進退兩難:重啓戰端需要耗費大量經費、部隊和武器,更何況清朝方面已有所戒備,可不打又咽不下這口氣。
最終巴哈杜爾·沙阿還是決定再次發兵入侵西藏。廓爾喀軍隊的再次入侵使乾隆皇帝終於得知了清軍所謂戰勝的真相,所以這次他下決心要徹底痛打廓爾喀。這次乾隆特意從黑龍江徵調了此前在平定新疆準噶爾叛亂、大小和卓叛亂時功勳卓著的錫伯、索倫等部族兵馬,又將剛平定臺灣林爽文叛亂的兩廣總督福康安調任督辦西藏軍事,同時任命海蘭察、臺斐英阿等人爲福康安的副手。1791年十二月二十日福康安率一萬清軍由青海西寧前往西藏。
隆冬時節大雪封山使行軍變得異常困難,然而福康安率軍日夜兼程:每天強行軍18個小時。最終福康安大軍用50天時間走完了從西寧到拉薩近5000里路程。清軍猶如神兵天降一般出現在廓爾喀人面前。在隨後的戰鬥中清軍"六戰六捷,殺敵四千,收復後藏"。趁勝追擊的清軍打過了喜馬拉雅山兵臨廓爾喀首都城下。公元1792年9月23日廓爾喀管事頭人噶箕第烏達特塔巴來到清軍大營請求歸降。在隨後的談判過程中廓爾喀與清廷達成了五年朝貢一次的協議。
成爲中國藩屬的尼泊爾實際上相當於中國西藏和印度之間的戰略屏障。尤其是隨着英國對印度的入侵使尼泊爾作爲中國西部屏障的戰略意義開始越來越顯著。19世紀初英國基本控制印度半島後把侵略的魔爪伸向了位於中印邊境喜馬拉雅山麓的尼泊爾、錫金、不丹三個小國。三國之中以作爲一方小霸的尼泊爾實力最爲強悍。事實上當時的尼泊爾也正處於擴張期,於是雙方不可避免地發生了軍事衝突。
1814年英軍入侵尼泊爾。無論尼泊爾人多麼驍勇善戰也敵不過已進入工業化時代的大英帝國。尼泊爾人經過浴血奮戰保住了自己的國家,然而仍不得不割讓了大量國土給英屬印度。尼泊爾通過這種割讓領土的方式勉強保持住了國家在名義上的獨立地位:此後尼泊爾實際上成爲了英國的保護國,但仍保留了一定的獨立自主權限。因此這一時期的尼泊爾同時是中國清朝的藩屬國和英國的保護國。
在這樣背景下尼泊爾國內逐漸分化出親華與親英兩派:親華派主張背靠中國抵制英方提出的一些不合理要求;親英派則主張背靠英國趁機向中國西藏和一些印度土邦地區擴張。因此這一時期尼泊爾的外交政策往往左右搖擺。尼泊爾的親華派曾將在對英戰爭中抓獲的英國俘虜、繳獲的裝備交給清朝請功,但清朝方面對此並未引起多大重視。1851年太平天國起義爆發後尼泊爾又上書表示願協助清政府平叛也沒得到回覆。
事實上這時的清政府早已被內憂外患搞得焦頭爛額哪顧得上理會邊境上的一個小國呢?可尼泊爾親華派幾次示好都熱臉貼冷屁股導致自己在國內威望大減。1852年尼泊爾國內親英的拉納家族上臺後趁中國內憂外患之時提出要在西藏攫取更多權利。1855年三月尼泊爾派兵越境侵入西藏。此時清軍主力正在內地與太平軍作戰根本無暇分身。在這種背景下清廷只好選擇息事寧人派駐藏大臣出面調解。
1856年在駐藏大臣赫特賀的調解下籤訂了《西藏尼泊爾條約》。這個條約跟清政府與英、法、美、俄、日等列強簽訂的條約有一點很大的不同:《中英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中日馬關條約》這些條約的抬頭都是簽約兩國的名字,但請注意跟尼泊爾籤的這個條約抬頭是西藏、尼泊爾。西藏可不是國家,而是中國的領土。換句話說這個條約不是以中央政府的名義簽訂,而是由西藏地方政府與尼泊爾達成的。
清政府的駐藏大臣在條約簽訂的過程中扮演的是第三方調解者的角色,而不是談判締結條約的其中一方。儘管用我們如今的眼光來看尼泊爾是外國,然而以當時清政府的眼光來看尼泊爾是自己的藩屬。以天朝上國自居的清政府是不可能把自己放到和對方平起平坐的地位上談判締約的。面對英、法、美、俄、日這些列強是因爲打不過沒辦法,可尼泊爾這樣一個藩屬國在清政府看來根本就沒資格和自己坐在一張桌子上談判。
最終爲照顧天朝上國的面子只好採取折中方案:整起事件被定義爲尼泊爾與西藏地方政府的衝突。尼泊爾是中國的藩屬、西藏是中國的領土。因此清廷駐藏大臣在這個問題上不作爲談判的一方,而是作爲中立第三方調解對雙方的矛盾進行調解。這樣做固然保全了清政府以天朝上國自居的面子,但這卻無法彌補中國在裏子方面的損失。《西藏尼泊爾條約》的開頭尼泊爾方面表達將對中國皇帝一如歷來加以尊重。可這不過是片湯式的外交辭令。
尼泊爾在給足了清政府面子上的尊重後就開始漫天要價:中國西藏地方政府每年需付給尼泊爾一萬盧比;中國西藏政府不得對在其境內活動的尼泊爾商民抽稅......此後尼泊爾以保護本國僑民爲由在中國西藏駐軍並享有治外法權、永租權等特權。這些特權在民國時期仍未廢除,直到新中國成立後才徹底廢除尼泊爾在西藏享有的這些特權。順便說一下我曾以爲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就廢除了與外國的一切不平等條約,也再不允許外國軍隊在中國領土上駐紮。
事實上1949年新中國成立時確實剝奪了美、英等西方列強的在華特權,但對印度、尼泊爾等昔日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由於特殊歷史原因形成的在華特權則是在新中國成立後通過外交談判的方式逐漸收回的。1956年新中國和尼泊爾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保持友好關係以及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爾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後尼泊爾才最終撤走在中國西藏的駐軍。《西藏尼泊爾條約》是清政府簽訂的有關西藏地方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這個條約不僅僅是出賣了多項主權給尼泊爾,更要命的是讓列強看穿了清王朝外強中乾的虛弱本質。英、法等列強見清政府面對一個尼泊爾都能簽訂這樣的條約更加助長了侵略野心。《西藏尼泊爾條約》的簽訂爲日後列強入侵中國西藏大開方便之門。帝國主義列強開始勾結西藏地區的一部分民族分裂主義者爲近代西藏問題的產生埋下了禍根。儘管這個條約在當時讓清政府在面子上覺得似乎沒那麼屈辱,然而從後來的長遠歷史看對中國危害不可謂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