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一回家就把皮夾隨手扔在玄關櫃上的丈夫,有一天發現皮夾裏少了1000元,便問我:“是你拿了我皮夾裏的錢嗎?”見我搖頭說“沒有”,他便又依次問了家中其他的“嫌疑犯”——11歲的兒子與8歲的女兒,每個人的回答都是“沒有!”
但我留意到女兒在回答“沒有”時,眼睛不敢望着爸爸,我心裏就有了猜測,這錢可能是女兒拿的。可是,如何讓女兒能承認自己犯了錯誤,且願意悔改?
朋友在聽到講述後,第一反應竟然是:“你女兒會偷錢,應該怪你丈夫把錢包任意放置,這在法律上稱爲‘引誘犯罪’!”
“可我丈夫一直都有亂放錢包的習慣啊。而且爲什麼是女兒犯錯,而哥哥卻不會受此引誘偷錢呢?”
“這跟每個孩子的天性和年齡有關,年齡太小的孩子還不能分清楚你的和我的東西的差別,就容易犯錯了。”
朋友的話讓我迅速打消了之前“真丟人,我怎麼會教養出一個會偷錢的孩子”的想法。靜下心後,我籌劃跟女兒做一個“母女單獨約會”,請她去西餐廳喫她最愛的牛排大餐。
在西餐廳裏我耐心等待女兒享用了一頓豐盛餐點,之後才以閒聊天的輕鬆口吻說:“你還記得爸爸前兩天說他皮夾裏少了1000塊錢的事嗎?爸爸對我說,他懷疑是不是我們家的小朋友拿了這1000塊錢,我跟爸爸說,我相信我們家小朋友一定不會隨便拿家人錢的……”

我在言談中,特別留意不用“偷”這個字眼,以免造成女兒心理上的陰影。我發現女兒在聽到我提及他爸爸丟錢這事時,眼睛低垂下去不敢看我。
女兒的這種表現,讓我更加確定丈夫皮夾內的這1000塊錢是女兒拿的,於是爲了給她保留面子,我將話鋒一轉問她:“你的零花錢夠用嗎?”
女兒立刻哭了起來,“就是不夠用啊!”我問:“怎麼會不夠用呢?同樣的零花錢,哥哥怎麼沒說不夠用呢?”
女兒說:“因爲我想用零花錢買一個手提音響,還有表!”
我疑惑地問:“我們家裏已經有一臺音響,可以讓你聽故事和音樂,爲什麼還想要買一個呢?至於手錶,你也已經有兩塊了,平常也不見你戴,爲什麼還要買?”
“家裏的音響總是被哥哥霸佔着,我想有自己的,就可以高興聽什麼就聽什麼了;還有那兩塊手錶,都不是我喜歡的,我想去買一塊自己喜歡的手錶!”
我問:“你真的這麼想要嗎?”見女兒堅定地點點頭,我說:“那好,你先選擇一樣你最想要的,媽媽帶你去買!”
女兒驚訝地看着我問:“真的可以買嗎?”我回答:“真的可以!不過由於這兩樣東西家裏都有了,所以買這東西的錢,必須是你向媽媽借的。而且,你每個月要還這筆借款,你願意嗎?”

女兒點頭應允,選擇先買手提音響,我便領着她去賣電器的商城選購。大概是考慮到這筆錢事後要還,女兒選擇了一箇中價位的商品。
回到家後,我拿出一張紙,要女兒寫下欠條。然後把這張欠條收進我的皮包內,並且每個月發零用錢時,將她需還的欠款扣除,女兒這筆欠債在6個月後還清。
在還清最後一筆款項時,我把欠條還給她,並且願意再借一筆錢給她買手錶,女兒卻婉拒了我的好意。
她說:“我不要買手錶了,因爲每個月要還錢實在很痛苦。”
我問:“可你不是說很想要一塊喜歡的手錶嗎?”
“現在想想,我其實也沒那麼想要那塊手錶啦。而且我也不喜歡戴手錶,即使買來,戴幾天就扔抽屜裏了。”
自此之後,女兒再也沒犯下任何不告而取的行爲,並且養成了購物前先停下想一想是“需要”還是“想要”,還有觀察物品質量差別與比價的習慣。而在處理這件事的過程中,也讓我學習到了,要給孩子接受“延遲享受”的機會。
而我們家的那個誤犯“引誘犯罪”錯誤的丈夫,在我跟女兒“聊天”後的次日,發現他那不翼而飛的1000元錢,又回到皮夾裏去了。爲了避免再度成爲“引誘犯罪”的禍首,丈夫終於也改變了亂放皮夾的毛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