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在宣佈緊急戒嚴後,面臨司法追究。2024年12月3日,他下令實施戒嚴,軍隊被派往國會周邊,試圖控制局面。國會迅速通過決議,解除戒嚴狀態。之後,檢察機關介入調查,認定尹錫悅行爲涉嫌內亂。檢方收集證據,包括軍方調動記錄和相關命令文件。2026年1月13日,檢方在庭審中要求判處死刑,理由是尹錫悅主導了破壞憲政秩序的行動。法院審理過程中,檢辯雙方圍繞戒嚴令的合法性和目的展開辯論。辯方主張戒嚴是爲保護國家,但檢方指出其目的是癱瘓國會職能。
法院於2026年2月19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宣判,認定尹錫悅內亂頭目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判決書指出,宣佈戒嚴本身不直接構成內亂,但派遣軍隊進入國會區域意圖使憲法機關癱瘓,則符合內亂罪要件。法院還認定尹錫悅下令情報司令部派出逮捕組,針對李在明等政治人物。量刑考慮尹錫悅無犯罪前科和高齡因素,未判死刑。韓國自1997年後停止執行死刑,近十年無死刑判決。同案被告包括前國防部長金龍顯,被判重刑。

判決次日,2026年2月20日,尹錫悅通過律師團隊發表聲明。律師在拘留所會見尹錫悅後,公開立場文件。尹錫悅表示,宣佈緊急戒嚴是爲國家和國民作出的決定,這一目的未變。他承認自身不足導致國民經歷困難,並表達歉意。同時,他稱無法接受判決結果,認爲法院邏輯難以理解,僅憑軍隊派往國會就認定內亂。他質疑司法獨立性,懷疑上訴是否有意義。律師補充,這不等於放棄上訴,將提交上訴狀。
尹錫悅案引發韓國政壇討論,焦點之一是總統特赦可能性。韓國憲法賦予總統赦免權,歷史上多名前總統獲赦。全斗煥曾因類似罪行判死刑,後改無期徒刑,再獲特赦,於家中去世。盧泰愚也獲赦免。這些案例往往出於政治團結考慮,尤其在國家面臨危機時。但尹錫悅案不同,現任總統李在明已明確表態。
2025年5月,李在明公開表示,若尹錫悅因內亂罪判無期徒刑,將確保其永不出獄。他強調,全斗煥和盧泰愚獲赦免給了尹錫悅發動內亂的勇氣,這次需徹底阻斷此類行爲。李在明推動國會討論修改赦免法,將內亂罪排除在特赦範圍外。這一舉措旨在防止未來類似事件,維護憲政秩序。共同民主黨推動相關法案,旨在限制赦免對象。

尹錫悅的支持者對判決不滿,部分人聚集法院外表達意見。反對者則認爲判決維護了法治。韓國政壇黨爭激烈,尹錫悅案加劇分化。檢方求處死刑雖未採納,但反映出對內亂罪的嚴肅態度。尹錫悅在審判中未表現出悔意,法院在判決中提及此點。
戒嚴事件起因於尹錫悅面臨政治壓力,包括國會彈劾威脅和預算爭議。他聲稱戒嚴是爲對抗反國家勢力,但法院認定其動機是維持權力。軍隊調動雖短暫,未造成大規模衝突,但已觸及憲政底線。國會迅速響應,議員突破封鎖進入大樓,通過投票解除戒嚴。
李在明上臺後,推動特別調查,設立特檢組針對戒嚴案。調查揭示尹錫悅從2024年早些時候開始籌劃。檢方起訴書稱尹錫悅試圖通過戒嚴清除異己。法院判決強調,尹錫悅主導了整個過程,無悔意表現。

特赦討論中,有人認爲尹錫悅可能在未來獲釋,若保守派上臺。但李在明任內,這一路徑被堵。共同民主黨控制國會,推動立法改革赦免制度。尹錫悅律師表示,政治形勢會變,但當前特赦無望。
韓國國際形象受影響,人權組織批評檢方求處死刑,認爲死刑不符人權標準。國際特赦組織稱死刑是倒退,雖韓國實際廢除死刑,但求刑本身有問題。尹錫悅案考驗韓國司法獨立。
尹錫悅聲明中重申戒嚴目的,但法院已駁回其辯解。律師計劃上訴,焦點將是內亂罪要件是否成立。韓國憲法法院早前已通過彈劾,解除尹錫悅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