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今年二月先出了日本扣船的事。2月12日,日本水產廳執法船在長崎縣附近他們主張的專屬經濟區內,發現一艘中國漁船正在作業。執法人員發出停船接受登船檢查的指令,漁船沒有立刻停下,還嘗試駛離現場。日本方面隨後調動多艘巡邏船,從不同方向靠近進行攔截,經過一段時間的持續行動,最終把漁船控制住,並且當場逮捕了船長,理由是涉嫌違反專屬經濟區漁業主權權利的相關法律條款。
這個扣押過程裏,日本出動了包括白鷗丸在內的幾艘執法船參與合圍。漁船被發現後未服從指令,導致了後續的追逐和控制。逮捕船長是按照日本法律對拒絕檢查行爲的處理方式。這次行動是日本水產廳今年第一次扣押外國漁船,也是從2022年以來第一次針對中國大陸漁船這麼做。之前幾年他們處理的外國漁船主要是其他船籍的案例。中國駐福岡總領館當天就介入協調船員相關事務。
到了2月13日晚間,船長提交了支付擔保金的書面保證材料後,日本水產廳按照規定把船長從執法船送回原漁船。整個過程時間不長,漁船沒有進入進一步起訴程序,船長和船員都安全返回國內。報道里提到,登船檢查時船上沒有發現捕獲的魚類。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在事件後表示,會繼續採取堅決措施防止外國漁船非法作業。整個事件通過外交渠道得到處理,符合中日漁業協定裏提供適當擔保後放人放船的條款。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針對此事希望日方嚴格遵守中日漁業協定,公正執法,保障中方船員安全和合法權益。駐外使領館的協調工作確保人員和資產及時脫困。這次扣押發生在東海海域,日本主張的專屬經濟區範圍內,漁船作業位置成爲雙方關注點。
日本這次行動剛結束沒幾天,韓國那邊也跟進調整政策。2月16日,韓國海洋警察廳對外表示,正在推進對中國籍非法捕撈漁船的罰款規定修改,把最高罰款額度從原來標準提高到更高水平,大概相當於原來的五倍。擔保金標準也統一調整到對應高位。這個變化是爲了讓違規成本超出可能收益,參考了其他國家處理非法漁船的做法。
具體來說,泰國、印尼和澳大利亞對無證漁船的罰款標準是固定較高金額,歐盟則是按非法漁獲價值倍數計算。韓國海洋警察廳推進這個方案,目的是徹底追繳不當收益。總統在去年12月的海警工作報告會上要求嚴厲應對黃海非法捕撈行爲,推動了方案的落地。國內漁業相關團體對資源保護問題比較重視,也促成了調整提前進行。

韓國在黃海扣押中國漁船的數量,疫情後有過波動。2019年達到較高數量,2020年明顯減少,之後幾年逐步回升,2025年達到近四年來的較高點。這些數字反映出作業範圍重疊後執法壓力增大。原來韓國罰款標準相對有限,這次調整把上限拉高,執行方式也從單個案件轉向體系性安排。
韓國海洋警察廳的新規目前還在細則完善階段,沒有按照新標準實際開出罰單的記錄,但巡邏力度保持較高位置。執法船在相關水域定期航行,檢查作業船隻,違規情況記錄在案。相比日本的現場攔截和短期處理,韓國這邊是通過法律修訂形成覆蓋性的經濟機制。兩者在時間上捱得近,針對的都是同一類在海域作業的漁船。
中國漁船在東海和黃海活動時,面臨這些執法調整。船東和船員需要考慮潛在成本,中國海警在東海包括周邊區域的常規巡航,爲合法作業提供支持。各方在這些情況下,更注意通過現有協商渠道處理漁業事務。使領館協調確保了日本事件中人員安全返回,韓國政策調整也處在公佈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