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所高校醞釀“發債辦學”

由 財經雜誌 發佈於 財經

'26-04-01



香港各高校發債前會面臨選擇發債主體、發債類型,以及解決法律程序等挑戰。“當地主要大學均爲非贏利團體,要先成立法人公司且定下清晰財務計劃後,才能向市場集資”

文|《財經》記者 焦建 發自中國香港

編輯|蘇琦

隨着當地北部都會區建設提速併爲高等教育發展騰出土地,多年來制約中國香港特區高等教育發展的校舍不足現象出現改善機遇。針對隨之而來的建校舍“錢從何來”考驗,當地多所高校正在各自籌劃。在此背景下,4月1日起接連兩日進行的一次相關非交易路演投資者會議,因此受到關注。

作爲香港未來的發展引擎及經濟增長的啓動點,已被列入國家“十五五”規劃並提出要加速建設的北部都會區面積約佔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三分之一左右,共涉及3000公頃的新發展類土地。對於正在打造“留學香港”品牌、旨在成爲國際教育樞紐的香港教育界而言,發展前景也被認爲“因此打開”。

據香港特區政府2月25日公佈的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透露,香港特區政府將在北部都會區預留三塊土地,供當地的資助類大學和應用科學大學申請用於發展校舍。

根據這一計劃,香港特區政府將把北部都會區大學城的總用地面積從此前公佈的90公頃增至約100公頃,其中首批推出的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土地約9公頃。在此基礎上,特區政府也將預留100億港元貸款支持相關校舍建設。

可供發展的土地資源狀況明確後,香港多所高校紛紛在3月舉行傳媒春茗會向外界“透風”指出,有意向特區政府申請在北部都會區的相關用地,並不排除通過發債融資彌補建設資金缺口。

截至目前,中國香港各大高校尚未有過涉及債市融資案例。但在國際教育領域,名牌大學通過發債融資用於擴建校園、更新設備乃至週轉運營等並不罕見。美國的哈佛大學、加州大學等近日均有發債計劃。英國的劍橋大學和牛津大學也分別有發債經驗,前者曾於2012年發行3.5億英鎊的40年長期債券,後者則在2017年發行了集資2.5億英鎊、長達100年的債券。

在當地各大高校中,資金運營狀況較好且具有標杆意義的香港大學,被業界關注較多且可能成爲當地首家發債的大學。根據該校2024年至2025年度財務報告顯示(截至2025年6月底),在向特區政府退還8.22億港元后,其年度綜合盈餘爲48.14億港元(年度收入187.81億港元、支出139.84億港元)。其資產總值586.36億港元、負債總額179.6億港元,財務運營狀況爲當地八所受資助類大學之首。

3月初,在香港大學舉行的傳媒新春聚會上,該校校長張翔表示,香港大學急需土地發展,有意向政府申請相關北都用地。該校行政及財務副校長謝凌潔貞則稱,目前正諮詢該校各學院對遷往北都的意向。香港大學有實力發展洪水橋的九公頃用地,目前尚未明確獲知前述特區政府批地和貸款的方案細節。期望特區政府能提供免息貸款,香港大學亦不排除發債融資的可能性。

除香港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教育大學等當地高校也已表示將研究發債等新的融資渠道。以浸會大學爲例,該校校長衛炳江近日坦言因校園面積最爲狹小、發展受到掣肘。校方正與特區政府商討詳細方案,初步構思將研究院或部分學科分拆遷往北部都會區。

該校副校長暨祕書長鄒靄雲表示,校方正多管齊下研究籌資方案,除考慮申請政府提供的100億港元貸款及或許會向財團借貸,亦不排除通過發債或公開募捐來集資。該校相關人士在3月31日回應《財經》採訪訴求時表示,目前尚沒有進一步可供公開的信息。

從財務情況看,儘管當地多所高校的財政狀況均較爲理想,但相關資金大多屬於指定用途的款項或用於長期發展的資金,增建新校園時仍存在一定缺口。按照香港以往建設經驗,每建設3公頃大學校舍的工程成本約100億港元。如果再涉及實驗室等科研設施的建設,相關成本則可能會在此基礎上翻倍。

香港大學首席副校長王於漸在前述場合也披露,特區政府雖提出提供100億港元貸款,但其餘建設資金如何籌集,相關高校仍然需要考慮。在近日的香港立法會會議上,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已明確表示,特區政府支持當地相關大學通過發債方式爲北都大學城建設籌集資金。

近日當地的多個消息源則顯示,前述香港大學近日將在當地通過匯豐銀行方面舉辦的非交易路演(Non-Deal Roadshow,NDR)投資者會議,預計是爲該校發債融資鋪路。對於該校是否正在爲發債進行前期準備及設立中期票據計劃(MTN Program),該校發言人則回應稱,香港大學已簽訂一項10億美元(約78億港元)的中期票據集資計劃,將可發行債券應付資金需要。

所謂設立中期票據計劃,被認爲是大型企業或機構涉足資本市場的一般做法。通過設立相關計劃,發行人可較爲彈性地按照市場情況及需求等因素進行發債,不必每次發行時都重新預備發債相關文件;按照香港債券市場經驗,舉行NDR投資者會議往往源於對發債有一定興趣,經常性的債券發行人也會因相隔一段時間沒涉足債市而舉行NDR。

3月31日,針對前述NDR是否與發債計劃有關及其他相關細節,匯豐方面發言人在回覆《財經》採訪訴求時指出目前尚不進行回應。

整體而言,今年“不做loan(貸款)就要做bond(債券)”帶來的當地債券市場相對景氣,被認爲在一定程度上重啓了豐富港元資產多元化發展的老議題。越來越多的發債主體參與債市,也被認爲對吸引投資者及推動市場發展有所助益。香港大學如發債並獲得信貸機構的評級認可,則可起到“標杆作用”。

“隨着港元債券市場逐漸興起,吸引不同的全球知名發行人加入,發行港元計價的可持續債券及其他債券類別。這將進一步增加流動性,併爲投資者提供多元配置的機遇。”匯豐債務資本市場大中華區董事總經理伍富斌在今年1月點評債市發展時曾對《財經》預測。

從技術細節來看,香港各大高校考慮發債時將普遍面臨發債主體爲誰、發債類型(中長期、利息)如何選擇,以及如何應對法律程序等一系列挑戰。

香港立法會議員、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黃錦輝近日對此建議指出,當地主要大學均爲非贏利團體,發債前或需要先成立法人公司,且要定下清晰財務計劃才能向市場集資。考慮到校舍的發展期不長,債券年期應不超過五年。大學要發債,有必要向外界提供更詳盡的財務資訊和未來發展計劃,才能吸引資金參與。他也建議特區政府可牽頭先發行類似的高等教育債。

在此基礎上,香港債市一位觀察人士也對《財經》提出了目前較爲關注的一點,即當地各個高校醞釀發債時如何處理與政府間的信用關係,即由非贏利機構發債的相關信用安排。

“從理論上來說,香港的受資助類高校屬於非贏利機構,學校裏的食堂也不應該盈利。但大學按照市場化的方式舉債,萬一還債有困難,政府是否會成爲高校的信用提供方就非常關鍵。企業等發行人與投資者之間已有較爲成熟的市場操作模式,高校發債的時候特區政府是否會擔當信用支持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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