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環資委委員王毅:碳達峯的關鍵是構建新型能源體系

由 財經雜誌 發佈於 財經

'26-04-08

堅持綠色發展,以碳達峯碳中和爲引領,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促進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初步建成綠色低碳高效安全的新型能源體系

文|王毅


推進實現碳達峯碳中和是全球面臨的共同挑戰,中國作爲碳排放大國,既要履行國際承諾,更要順應自身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內在需求。

“十五五”面臨的一個核心的問題是碳達峯,如期實現碳達峯目標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是全面實施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

考覈指標及管理制度的變化,背後是發展邏輯從“規模優先”向“系統構建”和“模式轉型”的根本重構。我們要做的,不是單純限制碳排放,而是在碳達峯碳中和牽引中培育綠色新動能,構建新型能源體系和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真正實現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根據我們現在的對外承諾和任務以及這個階段的主要戰略任務,除了實現“十五五”目標,還需要爲實現2035年國家自主貢獻、美麗中國目標以及2060年前碳中和進一步做好結構創新、佈局和引領工作。

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如何落地

規劃提出,堅持政策引導和市場激勵相結合,穩步實施地方碳考覈、行業碳管控、企業碳管理、項目碳評價、產品碳足跡等政策制度。與此同時,還需要完善碳市場機制,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等,不斷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積極參與和引領全球氣候治理。

碳排放總量控制需要有抓手,地方需要碳考覈,這意味着將來可能每年需要公平合理地分配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需要將目標分配下去,這是比較重要的一個抓手。地方政府可以抓大放小,優先抓住主要的高耗能企業和大戶。

另一個重要抓手是項目的碳評價。規劃提出,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新建和改擴建高耗能高排放工業項目實施碳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這意味着一些新上項目如果沒有碳排放的等量置換,其項目設立將會受到限制,這將是對今後發展影響比較大的一項制度。

未來碳排放總量指標如何分解、項目碳評價如何落地,將面臨比較大的挑戰。按照目前計劃,中國的碳排放總量仍有可能增長,考慮到區域之間發展階段和資源稟賦存在差異,如何定量考覈,需要創新管理方式和實現公正轉型。

根據國際經驗,碳總量控制需要建立清晰透明的碳預算制度,而如果沒有可測量、可報告、可覈查的數據體系,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管理。當前,中國很多地方包括一些地級市,並沒有“能源平衡表”,碳排放統計覈算體系不健全,將會影響到地方碳考覈、行業碳管控等政策的精準落地。

要應對這一挑戰,政府及各利益相關方應逐步建立起碳預算制度。建立碳預算制度,可以充分吸取國際經驗,進一步提高統計覈算體系基礎能力和健全指標體系,特別是在2030年後,碳排放從控制二氧化碳到全經濟範圍溫室氣體。這將是一項長期工作,也涉及未來碳達峯之後碳排放穩中有降併力爭做得更好的工作安排。

構建碳排放統計覈算體系過程中要嚴防數據造假。碳排放數據與其他常規污染物排放不同,並非通過監測獲得,主要是依靠統計覈算,因而會存在大量數據造假的空間,如果碳數據出現問題,將直接影響碳市場等機制的有效運行和數據誠信。由此,必須要完善統計覈算制度、明確數據主體的法律責任,對數據造假採取嚴厲的懲罰措施。

同時根據各地發展階段不同,要推動地方之間建立靈活的機制。目前我們主要依靠碳市場機制,在達峯之前,碳價無法發揮很大作用的情況下,要探索其他激勵機制。如省間區域聯合達峯機制,讓先進地區帶動後發地區,通過碳市場之外的其他排放配額、碳信用、綠色交易或者互相置換機制,更好地協調碳配額的分配和總量的使用,降低轉型和減排的成本。

碳達峯是一場系統性變革,推進碳排放和強度雙控的管理,也需要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避免“單兵作戰”,這非常重要。雙碳相關的工作,涉及發展改革、能源、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工信、財政、 統計等多個部門,需要有更高層更好的頂層決策統籌和多層面的協調機制,協同發力,避免政策“各管一段”或“一刀切”、相互掣肘,提高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治理水平。

構建新型能源體系

2025年,中國的可再生能源增量首次覆蓋新增的全社會用電量。儘管去年有些特殊性,但從近幾年的趨勢來看,可再生能源增量覆蓋全社會用電量增量的比例在逐年增加。

“十五五”規劃提出加快推進新增用電量由新增清潔能源電量覆蓋,我認爲中國有條件逐步實現新增用電量主要由新增非化石能源電量甚至可再生能源電量來覆蓋,乃至未來實現新增能源消費總量全部由非化石能源來覆蓋。這不僅有助於加快構建新型能源體系,也能滿足能源安全和進一步提升空氣質量目標。

從能源需求來看,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家在人均GDP(國內生產總值)達2萬美元時,人均能源消費量約爲5噸-6噸標煤,參考這一用能水平及相關條件,中國作爲大國,未來能源消費總量也將增長至70億噸標煤左右。這也意味着中國能源消費還將繼續增長,實施碳排放總量控制,有利於實現新增能源由非化石能源覆蓋,並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的消費比重。

“十四五”期間,中國電力及能源的快速增長趨勢,對中國實現“十五五”節能降碳目標形成巨大挑戰。目前,中國人均年用電量已經超過7000度,未來很有可能將超過1萬度。按照這個趨勢,以及中國終端能源電氣化的轉型路徑,未來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必須加快電源側的更多由可再生能源來提供電力,並實現電力行業碳排放盡早達峯。

不僅如此,人工智能的發展對電力的需求仍有大幅上漲的可能性。儘管當前對中國而言,算力中心用電相比總用電量體量並不大,但人工智能技術仍在快速發展期,尤其是近期“智能體”技術的突破,未來算力帶來的電力需求仍有可能超出預期。

構建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不僅要考慮供給端電力生產環節的清潔化,而且是要電源、電網、負荷協同推進的系統工程,必須統籌推進,更多的資金要投入到系統能力的構建上。

近年來,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已經取得一些成果,在非化石能源佔比不斷提高的趨勢下,新型儲能和電動汽車等發展迅速,供電緊張也得到極大緩解,表明新型能源體系正在逐步建立。

目前來看,需求側的能力仍是短板,未來要更多激發需求側的潛力,利用市場機制的進一步改革完善,讓價格成爲引導用戶用電需求的手段。要滿足負荷的供需平衡,不僅考慮新增供給,也要加強需求側的管理,提高安全韌性,減少冗餘成本,電價的市場化依然有巨大的政策工具空間。

譬如對居民電價而言,目前是階梯電價爲主。未來在保證貧困階層人口的需求前提下,居民電價可以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試點,根據供需形勢,探索更精細的電價機制,結合智能化管理的技術,發掘需求側管理的抑制潛力,這同時也有利於促進綠色消費。

可再生能源的特點是分佈式的,未來電網的發展,需要考慮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特點來建設。過去電力系統是集中式發展爲主,但考慮未來可再生能源的特點以及保證安全供給,電力系統必須走向集中式與分佈式並重的路徑。

對於中國這麼大的一個國家而言,不太可能用一個模式來推進轉型。構建新型能源體系需要各個方向的試點,有的路徑還不明確的情況下,要鼓勵自下而上的探索創新。

目前的零碳園區、綠電直連等創新的試點示範,可以針對不同的行業,探索不同模式。對這類探索,應給予更多政策自主權,允許其在管理體制、用能結構、運營模式、區內外協作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出可複製、可推廣、可驗證的經驗和商業模式。同時要避免“掛羊頭賣狗肉”的形式主義,真正讓制度紅利轉化爲綠色發展的實際成效。

近期的地緣風險事件表明,中國要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仍然會受到外部影響,面臨一定的不確定性,同時也面臨更多機遇。對中國而言,要堅定走自己的路,建立新型能源體系,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的方向,這也有助於中國降低油氣對外依存度,保證能源安全。與此同時,也要擴大綠色發展合作,探索新能源經濟、新自然經濟、新海洋經濟,形成更大範圍更多參與方綠色轉型的勢頭。

同時也要看到,在目前的發展階段,化石能源仍然是不可或缺的。一方面是作爲能源燃料,成爲不斷擴張的非化石能源發電的後備。另一方面,作爲化工等領域的原料用能,也仍然有大量的需求。對於這部分非燃料的化石能源利用,未來要靠碳匯等其他顛覆性技術及路徑來降低碳排放。

這些部門也有提高利用效率、降低資源使用的空間,未來要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和再生利用水平,減少原材料的使用,提高可持續供應鏈韌性。實現碳達峯需要多管齊下,構建綠色發展的生態系統。

(作者爲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環資委委員,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零碳時代》名譽顧問;編輯:韓舒淋)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