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吳三川
秋意漸濃,對春秋假的討論也多了起來——多地宣佈將從今秋起試行中小學春秋假,不少地方將春秋假安排在11月,爲期3天,連上週末,中小學生可“喜提”5天“小長假”。對此情形,部分家長卻感到心情複雜:孩子的學習會不會掉隊?“孩子要放假、父母得上班”怎麼破?

春秋假,是指在保證全年總教學時長不變的前提下,在春季和秋季分別增設一個短假期,區別於傳統的寒暑假。從制度設計來看,這不只是簡單的結構調整,是在保證正常教學的前提下,讓學生實現勞逸結合,走進“自然課堂”,獲得“有節奏地呼吸”,促進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
事實上,春秋假也並非新生事物。比如早在2004年,杭州就開始實施春秋假試點。筆者小時候的“農忙假”,在退出歷史舞臺之前,也可視爲特定背景下的春秋假。
這也有利於旅遊市場調整節奏,破解“冷熱不均”。相較寒暑假,春秋假不冷不熱,比較適合出遊,放假時間靈活,容易形成錯峯。在商務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擴大服務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探索春秋假”被列入“激發服務消費新增量”舉措,不僅鼓勵學子見識祖國山河、增長見識,也可以催生親子游、研學遊等市場。
設想很美好,關鍵是配套措施同步跟上。若是“神獸出籠”無人看管,家長難免擔心安全問題,放假的意義也會大打折扣,甚至可能演變成“換個地方寫作業”。《措施》中明確提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氣候條件、生產安排、職工帶薪休假制度落實等因素”,正是對上述現實因素的回應。特別是帶薪休假,本是勞動者的正當權益,卻出於種種因素“應休未休”“主動放棄”。今年3月,國家發改委明確表示“強化執行監督來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此番官方再度表態,讓人期待。退一步看,杭州、佛山等城市將設立校內託管點,有了這樣的兜底,想來也能讓不少家長喫上“定心丸”。
從另一層來看,其實施節奏應當循序漸進。梳理官方文件,春秋假並非強制安排,而帶有“鼓勵”“探索”性質,這也表明,它不能搞成“一刀切”,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比如,地域差異、城鄉差距就是不得不考慮的,只有從實際出發,才能最大程度提高政策適配性,將政策善意落實落細、靈活調整。本質上,春秋假雖然只有三五天,但重塑的是教育價值觀,而社會認知存在慣性,期待通過各方意見的充分交換,共同尋求與假期相處的正確之道。
“文武之道,一張一弛。”教育的規律與成長的節律殊途同歸,對於具有破冰意義的春秋假,不妨鬆弛一些。
【作者】 高維
南方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