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瞄住盯緊工傷預防重點行業。本期主要圍繞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築施工、交通運輸、機械製造、即時配送等重點行業企業開展,同時重點關注上下班交通事故傷害、突發疾病死亡視同工傷等情形
文|《財經》記者 王麗娜
編輯|蘇琦
3月16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稱“人社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6-2030年)》(下稱“最新工傷預防計劃”)。
工傷預防計劃的目標顯示,工傷事故發生率持續下降,重點行業五年降低10%左右;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發生率逐步降低,重點平臺企業五年降低10%以上;工作場所勞動條件持續改善,職業性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發病人數明顯下降。
這是繼中國工傷預防領域的第一個“五年規劃”——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基礎上,研究制定的最新工傷預防計劃。
與上一個五年計劃相比,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發生率逐步降低,重點平臺企業五年降低10%以上。重點關注即時配送等重點行業,及上下班交通事故傷害、突發疾病死亡視同工傷等情形。這些屬於新增內容。
關於最新工傷預防計劃,專注於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服務領域的廣東華商(龍崗)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管鐵流,對《財經》表示,最新工傷預防計劃出臺,旨在保障就業、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提升國民健康與幸福,同時引導企業規範用工,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管鐵流解釋稱,最新工傷預防計劃更強調源頭降低工傷事故和職業病風險,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制,切實履行工傷預防主體責任;更加關注職業病的預防,從此前提出的“切實降低塵肺病等職業病的發生率”,到“職業性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發病人數明顯下降”;將新就業形態人員納入工傷預防的重點;明確提出工傷預防的相關細化和量化目標,推動工傷預防走向體系化和規範化;更加強調發揮監管作用。

新就業形態人員納入工傷預防重點
新就業形態人員的權益如何保障?據2023年公佈的第九次全國職工隊伍狀況調查結果,全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已達8400萬人,佔職工總數的21%。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主要是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羣體,以男性青壯年爲主,農業戶籍人員比例較高。近年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工作中遭遇意外傷害引發的問題,正在引起各方關注。
2022年7月,人社部等部門在北京、上海等7個省市啓動“新職傷”試點,探索由平臺企業繳費、覆蓋相關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傷害保障模式。2025年7月,試點範圍擴大至17個省份。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穩妥有序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擴圍。3月7日,人社部部長王曉萍在記者會上表示,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目前在17個試點省份累計參保超過2500萬人,2026年試點將進一步擴大到全國範圍。
此次,最新工傷預防計劃,將新就業形態人員納入工傷預防的重點對象。管鐵流表示,隨着平臺經濟的發展,新就業形態人員增多,他們的權益保障日益引起重視,針對新就業形態人員的職業傷害保障制度將來如何與工傷保險制度銜接,有待在試點探索中進一步明確和完善。管鐵流指出,與傳統用工不同,一些新就業形態人員因爲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勞動關係的證明,導致工傷和職業病認定困難。近年來,最高法院、人社部發布的相關規定,明確勞動者與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之間即使不存在勞動關係,也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幾種情形。但實踐中針對職業病的診斷仍要求勞動關係的前置確認,導致一些勞動者在申請職業病診斷時存在諸多障礙。

重點關注上下班交通事故傷害、突發疾病死亡視同工傷等情形
最新工傷預防計劃指出,瞄住盯緊工傷預防重點行業。各地要在建立完善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監測統計基礎上,研究確定工傷預防重點領域。本期主要圍繞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築施工、交通運輸、機械製造、即時配送等重點行業企業開展,同時重點關注上下班交通事故傷害、突發疾病死亡視同工傷等情形。
上下班交通事故傷害、突發疾病死亡視同工傷等情形,這是此次最新工傷預防計劃中新增的內容。此前的2025年11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三),明確職工按照單位安排居家辦公,有充分證據證明職工居家工作期間確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不應因在家工作而影響認定工傷。但利用微信、電話、郵件等現代通信方式進行簡單工作溝通,具有臨時性和偶發性的,不應視爲工作原因。對於職工在家突發疾病是否屬於“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應充分考慮職工的職業要求、崗位職責等因素。申請人有充分證據證明在家處理工作是根據用人單位的工作要求及工作需要進行,且與日常的工作強度和工作狀態基本一致,明顯佔用勞動者休息時間的,可以視爲“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管鐵流表示,此次工傷預防計劃吸納最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並回應現實中出現的案例。隨着交通形式的多樣化,靈活辦公、數字化辦公,實踐中出現的此類爭議增多。最近,管鐵流就接到幾起突發疾病死亡是否屬於工傷的案例諮詢,與勞動者的隱形加班、長期過勞不無關係。
此次工傷預防計劃指出,健全工傷預防聯防聯控機制,強化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工傷事故(含職業病)監測指標體系,持續推進工傷預防職業化建設。“這既考驗用人單位如何平衡企業利潤、勞動者權益保障、用工靈活度,也考驗監管的力度。”管鐵流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