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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則天)
長壽二年,公元693年,洛陽城。
我們知道唐朝的都城,是長安,但是當時是武則天稱帝,是武周時期,武則天把洛陽升級爲了神都,也就是都城,而長安則被降級爲了副都。
洛水穿城而過,碧波倒映着宮闕樓臺,明堂高聳入雲,金頂在陽光下熠熠生輝。
說這洛陽城裏,有一個叫做趙師韞的御史大夫。
在洛陽上班的御史大夫,那就是京官。
本朝自開國以來,設御史大夫,級別是從三品,到武周時期已經是正三品。
這個職務,那不是蓋的,首先御史大夫等於是宰相的副手,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就是副宰相,同時御史大夫還有監察百官的職能,在唐朝則相當於是最高級別的檢察官。
而且最主要的是,這個職業的前景非常不錯,一般都是用來頂替丞相的。
比如老丞相辭職了,退休了,那一般就是御史大夫頂上。
那麼我們可以說,趙師韞是當時大唐政壇上的一個顯赫人物,級別高,發展好,身份貴重,他是人上人啊。
但是,就在這一年的某天,趙師韞在下榻到洛陽的一家客棧中時,一個店小二身懷利刃,出其不意,衝到趙師韞的面前,舉刀便刺,是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趙師韞沒有防備,應聲倒地,不多時便死了。
當朝御史大夫,被刺殺於客棧之中。
而刺殺他的這個店小二,名字叫做徐元慶,是一介平民,在殺死趙師韞後,他不慌不亂,沒逃沒跑,而是直接就去投案自首了。
看得出來,徐元慶很坦然。
徐元慶爲什麼要殺害趙師韞呢?這要從多年前的一樁往事開始說起。

(唐朝大臣)
趙師韞,早年間在地方工作,在同州下邽,也就是今天的陝西渭南做縣尉。
縣尉,相當於現在的公安局局長,主要負責治安法律方方面面的工作。
徐元慶就是下邽人,祖祖輩輩都生活在下邽,他的老父親呢,叫做徐爽,因爲犯罪,被趙師韞抓獲,定罪之後,還被處以了死刑。
比較可惜的是,徐爽究竟犯了什麼罪,審理案件的過程,全都沒有記載,我們只能知道,徐爽的案子是趙師韞辦的。
推測,這個案子也許辦的並不公正,或者徐元慶認爲,父親罪不至死,反正他對案子的處理結果很不滿意。
期間,他也曾經多次上訪,盡他自己最大的能力到一些衙門去申訴,但是沒有什麼結果,也沒能影響到趙師韞的升職。
對於趙師韞來說,徐爽的案子不過是他日常的工作內容之一,他也不會一輩子做縣尉,很快就調走了,到新的地方,擔任新的官職,處理新的事務,他興許都不會記得有徐爽這麼一個人,但是對於徐元慶來說,這卻是難以磨滅的記憶。
時間一長,徐元慶就把父親徐爽的死歸咎到了趙師韞的身上,認爲父親是趙師韞害死的。
並且,他還逐漸萌生了要替父親報仇的想法。
只是吧,這趙師韞,他升職升的夠快的,幾年時間就從縣尉升到了御史大夫,兩個人已經不是一個階級了,別說刺殺趙師韞,如上文所見,趙師韞此時已經是位高權重的京官,現在就算是想要見趙師韞一面,你也難比登天啊。
但是,徐元慶他是打定了主意,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只要自己有這個心,就一定能做到。
那徐元慶是怎麼做的呢?幾年之後,他離開了下邽,來到神都洛陽,隱姓埋名,在洛陽的一家官辦客棧做了一名店小二。
實際上,洛陽是當時世界範圍內數一數二的大城市,官辦的驛站,客棧數不勝數,徐元慶只是隨便找了一個客棧做店小二,除此之外他也別無辦法,他只能是等,只能是碰運氣,希望概率學可以眷顧他。

(蓄意刺殺)
徐元慶想,趙師韞是做京官,那他難免就有交際應酬,也一定會往來洛陽城的客棧之中,自己盲目尋找,那不太現實,因爲趙師韞家住哪裏,自己也不清楚,想要到趙師韞的單位去找趙師韞,那也不太現實,因爲皇宮警衛森嚴,徐元慶也進不去。
所以,徐元慶只能等待,他只能等待有一天趙師韞因爲工作或者其它原因走進這家客棧,自己纔有機會動手。
凡事無巧不成書,在客棧幹了幾年之後,已經貴爲御史大夫的趙師韞有天真的就下榻到了這家客棧中。
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徐元慶蟄伏數年,等的就是這一天,他不動聲色,藉着給趙師韞上菜的機會,手起刀落,直接就把趙師韞殺掉了。
趙師韞倒在血泊之中,生命體徵漸漸消失,眼前也慢慢變黑,看着這個把自己刺殺了的店小二,趙師韞只是好奇——
這個人,究竟是誰?
朝廷命官客棧被殺,這在當時來說,那算是大新聞了,雖然說當時沒有互聯網,沒有報紙,但是架不住這個事情實在是太嚴重了,所以朝野間是議論紛紛,大家都很關注這個事情,想要看朝廷後續的處理。
京師裏的大臣們,主要是兩種意見,一種認爲,徐元慶殺害朝廷命官,這是事實,無論他出於什麼動機,什麼原因殺害趙師韞,無論趙師韞是否罪有應得,是否該死,徐元慶都不該殺人,那既然他殺人了,殺人就要償命,就該將徐元慶處死。
另外一些大臣認爲,這徐元慶,殺人之後他沒有逃走,而是自首了,而且根據他供述,他是爲父報仇,這就情有可原啊,何況他還是主動自首,沒有對抗朝廷,本朝以孝治天下,徐元慶的行爲,不就是一種孝的體現麼?所以不僅不應該殺掉他,還應該獎勵他,把他當做一個榜樣。
大臣們當然只是議論,最後拿主意的,是武則天。
實際上這就是一種血親復仇嘛,古代封建王朝基本上對這種復仇都不持反對態度,所以武則天的處理結果是,認爲徐元慶孝心可鑑,所以無罪釋放。

(陳子昂)
按理說這個案子到此就應該結束了,但是朝廷裏有一個人,他提出了不同的意見,這個人,叫做陳子昂。
陳子昂,就是寫“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着”的那位大詩人,當時他也在洛陽做官,職務是右拾遺。
右拾遺,從八品,這個職務不能算高,也沒有什麼實權,但是卻有一個獨具優越性的職能,那就是他可以隨時隨時的向皇帝進諫,對皇帝的言行發表評論。
也就是說,右拾遺這個官職被設計出來,就是用於批評皇帝的。
武則天要赦免徐元慶,陳子昂不幹了,他找到皇帝,說這不對啊,說從來就沒聽說過殺人可以無罪的,徐元慶殺害朝廷大臣,犯罪事實清楚,就應該將他處死,如果區別對待,那法律還人人平等嗎?執法不就成了兩樣了麼?
陳子昂還說,不僅僅是在國家法律上來看待這個事情,徐元慶應該處死,從孝道的角度出發,他也應該伏法,試想一下,他是爲什麼而犯罪,爲什麼要殺人?他不是平白無故,不是爲錢爲財,而是爲了給父親報仇才殺人,如果因爲他是血親復仇就赦免了他,那就是在羞辱他的品格,損害他的義節,所以人一定要殺,但是殺掉之後不能再論罪了,而應該爲他修墳立墓,鐫刻他的生平,表彰他的行爲,這個就叫做兩全其美。
陳子昂的意思是,古人追求殺身成仁,徐元慶既然選擇殺人之後自首,就是想要成仁,朝廷應該讓他求仁得仁,而不能不讓他成仁。
最終,陳子昂的提議被採納,原本無罪的徐元慶又被捉了起來,旋即處死。
陳子昂一生很不得志,官場上不太如意,武周時期,女皇弊政頗多,他作爲右拾遺,時常上疏批評,但是武則天多不採納,這回倒是一反常態,全盤執行了陳子昂的建議。
一樁命案,就此告一段落。
這個案子不離奇,也不曲折,當時的大唐處於動盪時期,酷吏政治之下人人自危,趙師韞死也就死了,而徐元慶一介平民,就更沒有人關心他的死活了。
但是說出來您可能都不信,一百多年之後,這麼一樁稀鬆平常的案子卻被舊事重提,還被人給翻案了。
翻案的這個人也很有名氣,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
柳宗元認爲,陳子昂對案子的處理意見,看似合理,實則荒謬極了。
朝廷按照陳子昂的意見,處死了徐元慶,並在徐元慶死後表揚徐元慶,這根本就是自相矛盾的行爲。

(柳宗元)
因爲,古代的封建王朝,治理天下和民衆無非就是靠兩種手段,一是法律,二是道德。
法律要求人不能殺人,人如果殺人,就應該償命,而道德則認可血親復仇,認爲有些時候,殺人者不必償命,反而應該被表彰。
那麼朝廷認定徐元慶有罪,將他殺掉,殺掉之後反而又表揚他,這就很奇怪了。
殺了該表揚的人,這是濫用刑罰,表揚了該殺的人,這叫做敗壞道德。
在這樣的認知下,老百姓看了也會蒙圈,到底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以後遇到類似的事情該怎麼辦?這種法律能當榜樣嗎?
所以,柳宗元認爲,這個案子的關鍵,其實應該是調查清楚當年趙師韞判處徐元慶的父親徐爽死刑,是秉公執法,還是冤假錯案。
如果趙師韞是秉公執法,那麼徐元慶殺人就沒有理由,那他就該殺,並且不應該被表揚。
如果趙師韞鑄成了冤假錯案,那麼徐元慶就是血親復仇,應該得到支持,柳宗元甚至還說“執事者宜有慚色,將謝之不暇,而又何誅焉”,意思是如果是後邊這種情況,那不僅不該殺掉徐元慶,朝廷反而應該因爲審理案件不夠公正,冤枉殺害了好人而感到羞愧。
在古代,人們最重要的關係就是家族關係,血緣關係,是父母,是兄弟,是子女,是姐妹,家族的利益是高於一切的,而對家族中某一個人的人身傷害,將會被視爲是對整個家族的羞辱和侵犯,所以纔會有血親復仇。
舉個例子,你和妹妹都讀小學,你妹妹被同學欺負了,你作爲哥哥,肯定要爲妹妹抱打不平,其實這也是一種血親復仇,當然我這個比喻可能不恰當,您懂我這個意思就行了。
現代社會,司法公正,審判一個人的權利不在個人手中,而是由法律決定的,可是柳宗元的這篇《駁復仇議》,至今讀來,仍然讓人深思不已...
參考資料:
《駁復仇議》
《新唐書·陳子昂傳》
趙嵐.論柳宗元《駁復仇議》的法理與文采.名作欣賞,2020
賀如文.中國傳統復仇觀與禮法之爭.邯鄲學院學報,2022